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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律师泄露辩护词 法院建议约谈相关人员

海淀法院昨天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这起未区分主犯与从犯的案件中,李某某被判刑10年,而有两名被告则被判缓刑。

  海淀法院昨天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这起未区分主犯与从犯的案件中,李某某被判刑10年,而有两名被告则被判缓刑。有人质疑,同是未成年人,是否认罪的量刑差别就这么大吗?对此,法院对量刑差别作出解答。而专家也列举法条指出,在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中,是否认罪悔罪,差别真的很大。

  正视听

  法院与网友互动

  在昨天的新闻通报会之后,审理李某某一案的法官通过网络和网友互动,回答了网友提出的问题。这也是北京法院首次就个案与网友互动。

  市高院相关人士介绍说,海淀法院在审理李某某一案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及受害人隐私。尽管外界非常关注此案,法院仍依法未透露信息。但是,个别当事人家属及律师一再突破底线,向外界披露歪曲事实的信息。此外,受害人的隐私也被个别当事人家属及律师泄露。在这种情况下,鉴于此案广受关注,法院决定在案件宣判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一些关键问题作公开澄清,以正视听。为此,除了在市高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上直播宣判过程,法院还召开新闻通报会,并和网友互动,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既最大限度地满足大家的知情权,也严格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受害人隐私。

  获缓刑

  并不仅因赔了钱

  积极赔偿在此案中有何意义?李某某案合议庭成员张永慧介绍说,按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是刑事被告人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属于量刑情节之一,但并不是量刑的惟一情节。本案对部分被告人减轻处罚,除了考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之外,还会考虑是否具备未成年人、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以及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参与犯罪的积极程度,到案后及在庭审中的认罪悔罪程度,对被害人的态度,取得被害人谅解情况,人身危险性大小及主观恶性程度等酌定情节,进行综合考量。

  审判长秦硕说,之所以对其中两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是根据这两名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在犯罪中的情节轻重,犯罪后的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表现,以及他们各自的平时表现、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等综合情况分析后,认为其二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其中二人适用了缓刑。

  排干扰

  法官告诫律师

  有著名律师认为大家对李某某一案是怀有“仇富、仇官、仇星”心理,有舆论审判的因素,那么,法院有没有受舆论影响?

  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范君介绍说,受理此案后,法官深知责任重大,在整个审理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罪刑法定原则,真正做到了依法办案、罚当其罪,也充分保护了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

  法官还专门提到有律师泄露辩护词的问题。范君表示,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泄露被害人隐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上述问题后,在法庭上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告诫,并明确要求相关人员应当严守执业规范,注重职业操守,不发表不当不实言论,不实施有悖禁止性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法院也第一时间向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进行了通报反馈,建议有关部门约谈了相关人员。下一步,法院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的有效规制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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