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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不能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 维持原判

王书金案二审今日上午在邯郸宣判,法院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真凶,王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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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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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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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大公网9月27日讯 王书金案二审今日上午在邯郸宣判,法院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真凶,王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王书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因此,王的出现使聂树斌案重新受到高度关注,“一案两凶”一度引发外界对于聂被判死刑的质疑。

  2007年3月12日,邯郸中院判决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高院,上诉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高院在2007年依法受理并于当年进行开庭。时隔6年后,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河北高院在邯郸中院对王案进行了二审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

  王案判决也吸引了聂案家人的关注。聂树斌母亲在法庭旁听判决。据了解,判决结束后,聂树斌代理律师刘博今及王书金辩护律师将就宣判做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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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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