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唐慧在湖南省高院接受媒体采访
事件回放
唐慧,永州人,“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者11岁的乐乐的母亲。2012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随后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于2013年4月12日开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2013年7月15日唐慧案二审胜诉。7月2日、7月15日,《法制周报》记者在湖南省高级人员法院,旁听了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及二审宣判。
唐慧经营的花店,最近生意不是很好。她说,因为她心情不好,有时就会把门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