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安徽坐17年冤狱男子被曝宣判后去外省治病疗养

与之前的浙江张氏叔侄案等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不同,于英生的家属和律师并没有向外界宣扬或接受采访,省高院除了一则500字左右的通稿,再不肯透露半点信息。在服刑期间,于英生及其父亲相继提出申诉,2013年8月13日,安徽高院再审宣告于英生无罪,当庭予以释放。

  “对不起,我们不便接受采访。”8月15日上午,记者早早来到安徽高院,通过门卫联系到宣教处,一名姓汪的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她说,法院通稿已经讲得很清楚,法院不会就此案再接受媒体的采访,当记者提出调阅判决书时,也被她以“不便提供”为由拒绝。

  记者注意到,通稿中有“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的说法,但电视新闻中宣读判决书时,却有“亲朋、同事、记者等40多人参加旁听”的画面,安徽高院也未以“涉及隐私、判决书不能公开”来回应记者。

  在阜阳中院宣判后,于英生根本没有回家,17年的监狱生活使他疾病缠身,去外省治病疗养了,其哥哥于宁生代为转达,于英生和家人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法院不提供判决书、当事人避而不见,采访一度陷入困境,这时,记者想到了于英生申诉案的代理律师。

  “哦,我只记得是马鞍山市的一家律所,具体律师由律所指定。”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边查登记簿,一边向记者介绍着法律援助的规则。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因经济困难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案件特殊,如果由家人聘请律师,司法机关不好掌握,才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某律所派律师辩护。

  经过查询,这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为于英生提供辩护的是马鞍山市的一家律所。记者根据这一线索,联系上该所主任,才得到辩护人李律师的姓名和手机 号码。

  “我在外地开庭,暂时不回,你可去法院了解(案情)。”李律师不接电话,经过短信沟通,他回复了这样的信息。记者请他以于英生辩护人的角度谈谈案情时,李律师只回复了3个字:“再联系。”

  • 责任编辑:单纬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