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以前林州市出现过民警该刑拘不刑拘的情况吗?
检察长李树旗:这确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林州公安这么处理这样的事情,领导层都很气愤,也很有意见。
公安局不应该掩盖,应该通报,这是法治社会,违法了该处理就要处理,只要出了问题就一定不能姑息,更不能遮遮盖盖。
专家说法
检察官:公安未立案 检察院无法行使侦查监督权
西城检察院从事20年检查工作的冷铁林表示,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对公安机关依法享有监督的权力。根据规定,检察院负责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侦查监督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
对于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主要有3种形式:控告和举报、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的案件线索,以及受害人的申诉。
侦查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调查监督。
就此案来说,警察醉酒后将男婴摔在了地上,虽然不属于警察的职务犯罪行为,但已属普通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此进行立案。
但根据媒体的报道来看,案情是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被提及,才被媒体曝光的。受害人没有到检察机关去控告或举报,公安机关一直未立案,因此检察院的侦查监督权也就无从行使。
事件回放
7月18日:晚9时许,林州民警郭增喜在当地一歌厅外抢路人怀中女婴,摔在地上。
7月:林州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孩子,此事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提及。
8月17日:《法制晚报》独家报道此事。当晚林州通报,当地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涉事警察被刑拘。
18日:郭增喜被异地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河南安阳市表示将追究警察摔婴事件背后责任人。
19日:郭增喜所属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和政委杨承栋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