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孟朝红指出,西城安监部门启动调查时距事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他们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是很不负责任的。”
面对质疑,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安监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而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地铁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事发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以及公安和交通委,并未通知安监部门。
质疑二 地铁监控视频存在缺失
孟朝红提出多名证人的证言显示,马跃坠入地铁时是“直挺挺倒下去的,直到倒地时双手伸直都未离开身体两侧,就像军体姿势一样。”此外,马跃的耳后、下颌等部位有多处伤痕,法医鉴定报告中要么干脆并未提及,要么是提及了但是未写明致伤原因。孟朝红由此判断,马跃在坠入地铁前已经遭受电击。另外,地铁公司提供的事发当天现场的监控视频也存在缺失,“不多不少,正好是马跃坠入铁轨的那段没了,这之前的和这之后的视频都有,这不能不让人生疑。”
质疑三 事发后为何没及时施救
昨天的庭审中,孟朝红对于地铁工作人员以及急救人员在事发后对马跃采取的施救措施也提出了质疑。孟朝红表示,事发后地铁公司提供的两段监控录像显示,其子马跃在地铁轨道内躺了很长时间,但未见有任何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上前施救。对此,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由于马跃坠入站台时,站台内的轨道上仍带有高压电,因此没有施救的条件。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通知站内工作人员和中控室断电,但由于事发时比较匆忙,因此无法确认事发时到切断电源之间耗费了多长时间。
随后孟朝红的律师宣读了几份地铁公司员工接受询问时的证言,两名员工的证言均显示,事发后22点49分向中控室申请断电,此时距离马跃坠入轨道大约两分钟,大约停电40分钟后,23点23分恢复供电。对此,孟朝红方面指出,公安机关出具的勘察笔录显示,公安机关23点23分开始进行现场勘察。“地铁公司说23点23分恢复供电,公安机关说23点23分开始进行勘察,那时轨道内已经通电了,警察怎么可能下去勘察,双方总有一个是说谎。”孟朝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