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7月2日,本报曾刊登“萧县原县委书记涉嫌受贿两千余万元,被依法提起公诉”稿件,8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当庭承认指控属实,其辩护人称,所收的2000余万元中,缴存给其管辖单位的1700余万元与人情往来的400余万元都不应算受贿,能够认定的具体金额仅为其收受的一块价值3.5万元手表。
现场:承认检方指控
昨日上午9点20分,53岁的毋保良头发花白,带着一副框架眼镜,站在被告席上。
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调整、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检方指控被告毋保良2003年至2012年任职萧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共受贿109起,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一块价值3.5万元手表。
“属实。”毋保良当庭承认检方指控。但其表示,所收钱财一部分上缴招商局和县委办,一部分没有交,“没有交的这部分我认为是人情往来,不算受贿。”
“向我送钱送礼的主要人群分两种:企业负责人与党政机关干部。”毋保良称,收到钱后,一部分退给了送钱人,一部分通过驾驶员退还,这些约有近1400万。
法庭上,毋保良还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2012年3月8日被带走前几天,我曾专程赶到北京,向正在开会的宿州市领导汇报了我的收受情况,之后又前往合肥市纪委部门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