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需“制度救赎”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既要靠执法者的素质和良心来消弭,更要靠制度上的改进来根除。
“规范城管执法,首先要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厘清城管的职能和定位,以消除法律依据上的困惑。其次,相关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另外,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以限制城管职责,以及提高执法技巧,都有助于减少冲突,缓解摊贩和城管的紧张关系。”杜立元说。
“没有秩序就没有自由,但要让群众主动维护秩序。一个城市,可以尽可能多地划出一些区域,让小商小贩有更大的空间。”鄢圣华说。
在李炜看来,城市摊贩的问题短期内不可能有一个彻底解决的方案。一方面城市居民对“摊贩经济”有旺盛的需求,另一方面公众对于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隐忧、环境卫生污染、道路交通受影响等问题也多有抱怨。这种纠结和矛盾的情势,只能是在认可摊贩经济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引导和规范之。能改善到什么地步,要看摊贩、公众、城市管理者三者间基于善意和智慧的相互促动。
据专家介绍,一些发达国家会为偶尔摆摊的摊贩,设立农贸市场、二手市场,而对职业摊贩则要求他们申请相关执照。
近年来,有些城市管理者也意识到,“一刀切”禁止摊贩,不但影响到部分摊贩的生存,也降低了市民生活的便利性,于是创新采取了允许小贩限时段、限地域经营、税收优惠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城市在探索解决城管标与本问题的同时,需要更多探索‘减少城管’的城市治理方法。”袁德峰说,“具体的城市管理,不过是人民群众把自己的管理权让渡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因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根本的利益诉求上是一致的。当务之急要完善现在意义上城管的治理路径。城管可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区分地段、定时定点、宽严适度’的原则,建设便民市场疏导点,促进流动摊贩规范化。”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