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洁癖症”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将逐步成为城市管理者的首要工作。
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近3000个县、4万多个城镇。据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十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有望近期出台,该规划将涉及全国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
目前,一些城市管理者出于提升城市形象的考虑,相应提高了城市管理的要求。但在部分城市管理者眼中,城市管理过度重视视觉的整齐与美化,而引发与摊贩的冲突。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城管和摊贩无形中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汕头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鄢圣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对城管来说,维护城市秩序、形象是天经地义的职责;对摊贩而言,奔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和城管上演“躲猫猫”的游戏,为的只是寻求一个生存空间。
在鄢圣华看来,城市管理者为了评比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或者为减少摊贩扰民、提升城市整洁度,加之城管执法无据等客观因素,必然会促使城管过度执法,“冲突的根源在于我们应该给予摊贩尽可能大的‘经营空间’,没有以‘便民’为切入点。”
“摊贩的主体是进城农民工和城镇的下岗职工、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技能不高,摆摊往往成为了唯一谋生手段。”李炜说,“摊贩的经营空间应该受到优惠照顾。如果摊贩的生计不能保障,有违城市管理的基本出发点。”
“目前多数城市的‘市容条例’过于片面,等于让摊贩‘被断了后路又被堵了前门’。”李炜说,“近年来有些地方试图为商贩提供摆摊设点、维护正常经营等服务,但由于摊点过于集中、税费过重、准入门槛过高,更多摊贩只好选择继续与城管玩‘猫与老鼠’的游戏。”
尴尬的“借法执法”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城管出现以来,一直被视为权宜之计,其法律依据、人员编制、财政保障、执法规范等制度化建设,都严重滞后。因此,城管相关制度存在不足。
“目前并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对城管执法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城管只能“借法执法”。尽管行使行政处罚权限,但始终缺乏行政法律地位。
“城管的‘综合执法权’来自于数十个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部分执法内容及权限的剥离和授让。”杜立元说,《行政处罚法》里模糊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目前城管执法唯一的法律依据。“城管执法在城市管理上发挥着基础性保障作用,但却陷入了道义和法律的双重尴尬。”
这种法律规范的缺失,以致每次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双方都遵循着自己的生存法则进行。比如城管奉行了城市管理的政策取向,而摊贩的激情“冲动”,是基于城市生存考量。
“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缺乏给摊贩的生存空间。摊贩是在争夺自己在城市中的生存空间。”李炜说,更糟糕的是,当前制度没有为城管及摊贩设置缓冲地带。
摊贩的弱势地位,往往能博得公众舆论的广泛同情。北京市西城区一位城管执法队员曾向本刊记者抱怨:如果说曾经是“管,摊贩不满;不管,群众不满”。那么如今却是:“管,摊贩和围观群众都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