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味的联防队
联防队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却存在着越权乱罚款等违规现象
在新发地村,连巡防队本身也变了味。巡防队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却存在越权乱罚款等违规现象。
7月17日,魏明靠在办公室椅背上,头贴着墙,两条胳膊抱在胸前,盯着天花板发呆。
每天巡逻时,看见路边有摊贩,巡防队员就得过去,将物品没收。
魏明称,没收物品会被直接带回队里,想要领回就要交罚款。
有的摊主嫌麻烦,每月向巡防队交钱,这样可以避免抄摊,“我们只抄没交过钱的”。
据北京市公安局1985年的规定,联防队职责为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并明令禁止其行使处罚等权力。
针对职工群众治安联防的职责,就此再无新的具体规定,也未查阅到文件说废止。
记者查阅多个省市关于联防队职责的文件,均无允许联防队“没收物品、罚款”等内容。
7月18日,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小军称,执法权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村一级单位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下属联防队也没有执法权。
“联防队以村委会名义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有巧立其他收费名目规避“罚款”的。
在2010年胡先生乱扔垃圾被罚6000元的案例中,当事联防队负责人解释,胡先生交的不是罚款,而是“垃圾清运费”。
村约罚款也罚外人
以前每没收一笔罚款,联防队员提成50%,“现在是100%”
李宝刚承认,联防队原本没有执法权,不能罚没物品。
但他说,让联防队执法是无奈之举。
“如果看见有人乱倒垃圾、破坏公物,能不去制止?”
联防队所罚资金都去哪了?
7月2日,苗红斌队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罚金都交给村里,入村财务的账户,没在自己手里。
但村里说法与此不同。
李宝刚说,近几年,为鼓励积极性,“不管是村民还是联防队,只要能抓住乱倒垃圾者,村里都会给提成。”
以前每没收一笔罚款,联防队员提成50%,“现在是100%”,李宝刚说。他还强调,联防队内部没设定罚款指标。
村委会主任孙志江也确认了该比例。
孙志江说,对乱倒垃圾者罚款,是依据《新发地村民自治章程》,但“这个章程只适用于本村人”。
对此,李宝刚与孙志江的说法有出入。李宝刚说,村民公约的处罚条款对在村里发生的乱扔垃圾行为有约束力。
罚金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罚款有上限和下限”,“中间有浮动”,孙志江说,但他未作进一步说明,也未透露每年罚金的数额。
“即便是村民自治,也应当在法律框架内”,7月11日,中国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说,“收费要根据物价法,制定合理价格,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