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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尸”小贩“复活”续:诈尸照曝光 专家建议重处

昨天曝光的“诈尸”小贩“复活”时的照片。闹剧发生当天,义工小魏正在佳丽广场门口的红十字会献血点工作,她几乎目睹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唯有以公正执法来疏通情绪,以正常心态来督促执法,小贩和城管的关系才形成望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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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策划者推着躺有“尸体”的车子在闹市走动,不少市民围观。

  政务微博及时辟谣澄清

  事发当天,政务微博“@武汉发布”编辑部发现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武汉城管也打死人了”的信息,并配有大量现场图片,编辑部工作人员立即向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江汉区核清事实,当得知是商贩自导自演的一出“抬尸闹剧”后,要求当事部门以事实为依据迅速回应,澄清事实,告知真相。

  当晚22点16分,江汉区城管局官方微博率先发布信息进行回应:“据查,今天有网友反映的‘江汉城管打死人’一事为误传,江汉区城管局并无此类事情发生,请网民朋友保持冷静,客观对待。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随后,市政府应急办官方微博连发两条信息进行澄清辟谣,“武汉发布”迅速转发,确保了第一时间将事情真实情况公布于众。

  对此,“@武汉发布”的工作人员介绍,发布这起事件的消息有两点需要慎重:一是如何在网上一边倒的声音中,让大家相信这确实是一起策划的闹剧;二是在发布消息时如何措词,让网友们理解城管工作中的难处。

  法学专家建议从重处罚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刘斯凡说,根据报道的案情来看,商贩聚众闹事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对该团伙的头目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鉴于商贩的行为造成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结合闹事持续的时间、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因素,该行为如果达到寻衅滋事罪所规定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标准,则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图文/记者戴维王悦生高星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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