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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子怀孕仍遭家暴 前夫曾砍断其左手食指

张梅、李金仅仅是家庭暴力中受暴者的缩影。事实上,不论维权成败,张梅和李金在经历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之后,她们不得不面对周遭的冷漠、社会救助体系的匮乏和有法难依的尴尬。

  尽管如此,李金依然开心,因为李阳在三个孩子面前认了错,虽然有些含混过关走形式。“我要让孩子们知道,爸爸打人是错的。”

  李阳偶尔仍会给李金发来威胁短信,在律师和反家暴专家的指导下,李金每次都会到派出所报案、做笔录。警察有时以没时间或护照问题推托,但李金都会耐心等待,最长等了两个多小时,她还会搬出法律给民警看,“中国法律规定,威胁别人是犯法的。”李金报案的记录也成为日后申请保护令和诉讼离婚的证据。

  向谁求助

  2013年2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定,准许双方离婚,李阳支付三个女儿的抚养费以及1200万元财产,同时认定李阳家暴成立,赔偿李金5万元精神抚慰金。根据李金的申请,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这也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法院发出的首个“人身保护令”,虽然受保护的,是个美国人。

  不少受暴女性认为是因为李金的外籍身份才得以申请成功,李金不以为然。“我都是通过法律争取来的,并不因为我是美国人,我想用实际行动给中国受家暴女性树立一个榜样。”

  著名性别学者方刚将他所主持的2011年度性与性别维权人物奖颁给了李金。“她的贡献在于,让中国人前所未有地关注和警惕家暴。”

  但李金的模式似乎又难以复制,她勇敢坚强,内心强大,又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是中国受暴女性很难做到的。”方刚在颁奖点评中说,此事件中执法机构囿于制度和经验匮乏,对李阳行为无法制裁,反而对李金造成伤害。

  其实,这是女性维权的现实的困境,当遭遇家暴到底该向谁求助?打110报警,警察以家务事为由袖手旁观;找居委会诉苦,常被奚落;寻求父母帮助,既怕父母担心,有时也无济于事;求助于公益机构,仅是权宜之计,而无法获得持久的庇护场所。

  红枫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刘凤琴对此颇为无奈,她数次为张梅做心理辅导,也接到过多个类似的家暴求助,“我能告诉她们的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一个:带上钱,逃到安全的地方。”

  女性渴望维权,又担心“家丑外扬”,当警察真要带走丈夫调查时,很多妻子不同意。“女性在维权过程中心态纠结,传统文化中灌输的是温柔贤惠,却没有认识到家暴是侵犯人权。”方刚解释说,来自公领域和私领域的支持系统极为脆弱,女性在寻求救助时就显得捉襟见肘。

  尽管保障女性的法律不少,但仍有法难依。这些法律只是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条文之中,缺乏操作性,无法对于施暴者进行有效的干预和约束。早在数年前,红枫中心就曾向全国人大提交了防治家庭暴力立法建议,王行娟还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递交相关提案。201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但至今没有下文。

  除此之外,施暴和受暴双方心理问题不容忽视。方刚团队正在研究“辅导令”的可行性,即施暴者被举报后,由公安机关出具强制参加反家暴辅导的单据,对施暴者进行心理干预。“家暴是父权文化的体现,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人们对于性别平等的认知越发清晰。”方刚对于反家暴前景表示乐观。

  如今,张梅学了理发的手艺,在北京顺义开了家理发店,她希望让更多受暴女性从她的个案中吸取教训;李金则热衷于反对家暴的各种公益活动,宣传反家暴的理念,“反家暴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她说。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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