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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子怀孕仍遭家暴 前夫曾砍断其左手食指

张梅、李金仅仅是家庭暴力中受暴者的缩影。事实上,不论维权成败,张梅和李金在经历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之后,她们不得不面对周遭的冷漠、社会救助体系的匮乏和有法难依的尴尬。

  家暴的童年

  提及前夫,张梅更愿意称呼:“那个人”。她婚姻的命运跟村中大部分女性相似,只不过她的遭遇更为惨烈。

  张梅的家位于安徽省临泉县,父亲是矿工,母亲是家庭主妇,家中有五个孩子,父亲收入微薄,母亲种田补贴家用。从张梅记事起,父亲的“日常工作”就是殴打母亲。她印象最深的是5岁那年,父亲在院子里追打母亲,13岁的哥哥拼命抱住父亲的大腿,她则哭着拦在母亲身前。

  上学后张梅才发觉,打老婆并非父亲的“专利”。上下学路上,她会在村中看到男人们追打老婆,有的甚至挥着锄头。村里男人觉得打老婆天经地义,“好像把老婆打得动不了了,这些男人才觉得威风。”张梅至今猜不透村中男人的想法。

  她觉得母亲不该过这样的生活,母亲告诉她,为了孩子她不会离开。在红枫中心的调查中,不少受暴女性因为考虑孩子而选择沉默。

  在大哥结婚前一天,她对大哥说,“你要保证一点,永远都不能打嫂子,爱人之间是不应该有伤害的。”大哥一个劲儿点头。

  张梅只上到初二就辍学了,不到15岁就到北京打工,起初在一家订书厂当童工,一个月只有30多块钱工资,由老乡引荐,一年后进了一家服装厂,工资涨到了100块钱。

  一个同在北京打工的老乡喜欢上了张梅,但在张梅老家,婚事必须由媒人介绍、提亲,自由恋爱是不被允许的。父母极力反对后,把张梅嫁给了媒人介绍的一个邻村年轻人。

  多年以后,张梅说,母亲和同村女性的遭遇让她有些恐惧婚姻,她试图逃跑,但父亲因此再度把母亲打倒在地。“不要再打了,让我死都同意。”张梅苦苦哀求父亲。

  1996年春节,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张梅与对方第二次见面就领了结婚证。从此,张梅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

  求助无门

  春节后,没有摆酒席,张梅就跟着丈夫王强(化名)南下东莞打工。王强已在东莞混迹多年,张梅到了之后才知道丈夫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痞子”。

  张梅难逃母亲的命运。王强稍有不快就会拳脚相加,起初张梅还能忍受,但很快她就把租住的十几平米住所视同地狱。王强曾在少林寺武校学过四年跆拳道,他用膝盖顶张梅腹部,用皮带抽,穿着皮鞋踩她的头,用烟头烫她的胳膊和脸。张梅浑身是伤,上嘴唇被打得缝了二十多针,即便在她怀孕期间,王强仍未停止施暴。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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