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
省纪检委通报11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1 晋城市原政协副主席申会违纪违法案
经查:申会在担任沁水县县长、县委书记、晋城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10.3万元、美元1.5万元、500克金条一根、售价49.14万元房产一套;收受他人礼金15.9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生育一女。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申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晋中市原副市长郭勇飞(无党派)违纪违法案
经查:郭勇飞在担任晋中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万元;在担任晋中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22.24万元;收受他人礼金5万元;与他人合作或个人经商牟利622.43万元;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察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郭勇飞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张学武违纪案
经查:张学武利用分管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工作之便,以领取公积金名义贪污1.2万元;违规保留和使用“小金库”;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提拔其妻子张某;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工程建设,授意他人弄虚作假,违规修改工程投资额,规避招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购买公务用车。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学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 襄垣县原县委书记冯俊义违纪违法案
经查:冯俊义利用换届、干部调整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拔或调整岗位,收受贿赂欧元5万元、美元5万元、人民币5万元;收受礼金人民币9万元;对襄垣县善福煤矿“4·12”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冯俊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