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市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119人
今天下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1—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纪党员干部43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13%,其中市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119人。会上同时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11起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省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孟萧通报:今年1—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5689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06%;初核案件线索38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2%;立查案件398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8%;结案389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3%;处分违纪党员干部43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13%,其中市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119人。
目前,省纪委监察厅对阳泉市郊区区委书记王永珍、泽州县县长常广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冯朝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省直纪工委对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裴唐生、潞安矿业集团上海投资公司原法人代表李建设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第三联组对信良省粮食储备库主任常文瑞、副主任张松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大同市纪委对大同市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兼监事会主任王普生、原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宽礼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吕梁市纪委对吕梁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宋王兆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阳泉市纪委对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邢强敏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晋城市纪委对晋城市物价局原局长谢保国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察厅向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3点要求,希望大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正确对待权力,努力做到执政为民。
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切实做到有权不辱崇高使命,做官不失公仆之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面加强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的党内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措施就延伸到哪里;
加大治本力度,着力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