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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回应曾成杰案:严格执法 不存在秘密处决

曾成杰家属展示法院寄来的死刑执行通知书,曾成杰7月12日执行死刑,家属在7月14日收到通知。”  吴冀湘称,长沙中院在对曾成杰验明正身时,告知有权会见近亲属,曾未提出会见近亲属的要求。

领取到父亲骨灰后,曾贤向工作人员敬礼表示感谢。 杨华峰 摄

领取到父亲骨灰后,曾贤向工作人员敬礼表示感谢。杨华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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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成杰家属展示法院寄来的死刑执行通知书,曾成杰7月12日执行死刑,家属在7月14日收到通知。杨华峰 摄

长沙中院出示7月12日寄送两封判决通知书的信函回执。 刘双双 摄

长沙中院出示7月12日寄送两封判决通知书的信函回执。刘双双 摄

  湖南商人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7月12日被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曾珊事后通过微博质疑,政府没有通知亲属其父亲执行死刑的时间,致使遗憾未能见上最后一面,引发网络热议。

  15日,长沙中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后引发舆论关注,该院高度重视,正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司法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家属质疑缘何未获处决通知

  1958年出生的曾成杰系湖南新邵人,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11年5月20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成杰执行死刑。其女儿曾珊当晚发布微博称,执行死刑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7月13日17时19分,长沙中院的官方微博发出针对此事的首条微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条微博发出后不久就被删除。

  13日18时56分,长沙中院官微又发了一条微博:“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13日晚8时,该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消息称:“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对于官方微博的回应,曾珊或通过微博或通过媒体表达了自己的质疑,并公开表示“针对于长沙中院不通知家属就执行死刑的行为和我父亲冤情无论如何也要讨要一个说法”。曾珊无法相信,父亲在临终前会放弃会见亲人的权利。

  15日,在长沙明阳山殡仪馆,领取到父亲骨灰的曾珊告诉记者,7月14日中午,在父亲执行死刑两天后家人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信封上邮寄出的邮戳时间是7月13日,通知书的签发时间是父亲被枪决的当日,即7月12日。关于2013年6月14日父亲的死刑核准书已下达,自己也是7月13日通过媒体才得知。

  曾成杰之子曾贤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父亲换了律师,案卷里确实没有自己和妹妹的联系方式。7月12日,自己从朋友那里得到父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打电话给律师确认,他也不知情。“从父亲判了死刑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父亲,一直都是律师在见。我们尝试过要求见面,但回复死刑犯不予会见。”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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