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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盗车杀婴案二审:周喜军求轻判 称冲动是魔鬼

昨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此前,在看守所里,新华社记者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一次次低垂下头的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现今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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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男婴的母亲被送往医院。 张瑶 摄 

  杀婴:知道警察在找

  据周喜军描述,刚开始不知车上有孩子,开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这时他也一直在听广播,电台不断发布查找信息,播报丢失车辆特征及车内婴儿的消息。为避免被人发现,便停车将前后牌照掰下,并将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他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声特别大,不知怎么处理好,更不知怎么办。

  当时他也想过把孩子放在路边,但由于天气很冷,路上全是大雪,过往车辆也很少,担心孩子会被冻死。也想过把孩子送到姐姐家,她家比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后,心情就更烦躁。他还知道不远处2公里左右有一家医院,想把婴儿扔到医院附近,但婴儿哭得很严重,声音很大,很急躁,先掐他,后用红布条勒他。

  接受记者采访时候他说:“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很紧张,很害怕,‘冲动’是魔鬼。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

  上诉:请求从轻判罚

  后来周喜军知道,被盗的车找到了,车上有他的指纹。在妻子和妹妹的追问下,他最终去公安机关自首。一审宣判后,周喜军上诉,请求从轻判罚。许家林也认为赔偿太低上诉。

  7月9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周喜军认为自己属投案自首,有从轻处罚条件,而且他也愿意积极赔偿婴儿家属损失,争取宽大处理。他认为自己犯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一时冲动。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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