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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盗车杀婴案二审:周喜军求轻判 称冲动是魔鬼

昨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此前,在看守所里,新华社记者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一次次低垂下头的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现今绝境。

长春盗车杀婴案二审:周喜军求轻判 称一时冲动

 周喜军(资料图)

  据新华社电 昨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

  此前,在看守所里,新华社记者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一次次低垂下头的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现今绝境。

  案情: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

  偷车:没车开憋得慌

  周喜军1987年毕业分配到内蒙古某地一雷达部队,从排长升职到正连。1992年调回长春,仍从事雷达方面工作。2004年转业,转业时是副团长。在部队期间,曾立过两次三等功。转业时,他选择了自主择业,当时给了6万多元安家费。转业时工资很低,只有1000多元,经过几次调整,目前涨到了5000多元。

  每月有5000多元工资,在长春也不算少了,为何还想要偷车?据其表述,因刚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暂时还无工作,手头很紧。而且2010年到2012年间,他曾在一家工程机械公司任职,是大客户经理,由于单位给配车,出行比较方便,亲友面前也很有面子。突然没有车了,就很憋得慌,看到车在那里,就鬼使神差地把车开走了。

  他于2013年3月2日去应聘,到许家林家的超市里取暖,看到车停在门外,当时知道车里有孩子。3月4日早再去时,看车还在那里,就开车门,发现车没锁,就上了车。据其表述“当时脑袋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是想一直向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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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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