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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经常”?
不是不回家,是太忙没时间
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6章50条扩展到了9章85条。新法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
昨天,“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立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议论。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经常’怎么定义呢,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半年一次?”
在宁波打工的安徽人小陈就很有意见,“在外面打工赚钱也很不容易,平时都很少有休息的时间,根本就没有时间回老家,加上回趟老家车费也要不少钱,碰上春节,连票都买不到,怎么经常回家看看呢?”
“其实这个法律没用,就算子女不经常回家,又会有多少父母去状告自己的子女呢?”家住镇海的刘大爷说,法律出发点是好的,但落实很难。
对此,昨天,记者还做了一个关于“你多久回一次家,多久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的调查。
通过网络等方式调查后,记者发现,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称仅在长假甚至过年才会回家。而这个群体主要集中在80后和90后,主要以大学生和工作不久的上班族为主。对于原因,他们讲得最多的是:“太忙了,根本没时间。”相比较而言,给家里打电话的情况则稍微好些,将近三分之一的人表示经常往家里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