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
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
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1500元补贴,是针对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里,可用来制作简历、购置衣物等,均可自由支配。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企业吸纳以上3类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同时,按照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积极扩大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规模
根据全省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情况,积极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基本生活补助费由当地财政从就业资金中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单位也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支付见习补贴。
今年起,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管理。允许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
就业率不到50%的专业
将被限制招生
建立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把高校新增专业设置、专业机构调整、招生计划、经费投入等与就业状况挂钩。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对就业率达不到50%的专业,将不再审批新增专业并限制招生;对连续3年就业率达不到30%的专业,将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记者 刘晓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