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
王才亮说,在城中村改造征地的事件中,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长期办理拆迁案件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拆迁部门吸纳了法院有关领导,在没有和拆迁户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前,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申请先予执行的方式,强行将拆迁户的房屋拆除。他认为,在很多地方法院不可避免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出台该司法解释,实际是为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
王才亮认为,宅基地与商品房地皮不同,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可继承永久使用。城中村改造让农民失去宅基地,集体土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现在全国各地所谓城中村改造都没有法律依据,是打着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剥夺农民宅基地,规避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的保护。
王才亮分析,在很多地方村两委和街道办、开发商等勾结在一起,开发商只出钱不出面,让村委会去解决拆迁安置的问题,矛盾和冲突都在村委会和村民之间。此外,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法规不健全,一些法规还在制订中。
王才亮说,在城中村改造征地的事件中,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村民没义务为其他村民牺牲利益,不管提多高要求和条件,都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行为,这是村民的权利,别人以什么价格卖那是别人的事情。
“本来被拆迁户遭受骚扰侵权,公安机关应该依法来保护。”王才亮说,“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警方往往未尽到保护职责。”他认为,“理论上村民可以起诉村委会,因为村委会侵权了。”现实却是法院不会受理,某些法院反倒会受理“强制买卖”的村委会起诉村民。而多数村民起诉少数村民,更是于法无据。
王才亮律师强调,城中村改造不是国家征地,也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村民完全有理由提出要求,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