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村民抗议农田被征楼顶“散步”(4/6)
按照当时签订的征地协议,补偿金额需要有被征地农户、承包户认可的签字证明,而且村里在收到补偿款10日内,要及时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户、承包户不过昨日现场的村民称,他们此前并无签订过任何征地知情文件,征地是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的。一位村民回忆2010年一次村里大会的情形:“当时村里开大会说征地,村民都不同意,然后村干部让大家签一份证明,说是开会当天每户有50元的误工费,大家是在一张没有任何内容的信纸上签名的,当时村里大约有93户,有89户都签了名。”村民还称,2010年只是收到3万元/亩的青苗补偿款,但剩下的10 .05万元/亩的补偿至今没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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