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悍匪的极端人生(10/20)
如果要说一个人连环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那么在作案过程中应该表现出一些随意性,典型如美国丹佛影院枪击案的嫌犯,心理满足型连环杀手的黄勇等。但周克华多次作案,目的都相当明确,就是为了抢劫钱财,杀人只是附带。2004、2005年首两次作案的周克华把枪口对准了企业的出纳、会计,刚从银行出来的夫妇;2009年,袭击军营哨兵,是为了抢夺枪支;2009年长沙第一次开枪,可能是因为晨练老人发现了他的踪迹,或者因为他想练习枪法;而接下来数年的犯案,越来越明确是为了抢劫钱财。与此无关的人员不在他行凶的范围之内,而按理说最该遭到报复的曾判处其劳教的武汉警察,以及在2005年判其贩卖枪械坐牢三年的云南铁路法院。图为2012年8月14日,周克华在童家桥被警方击毙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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