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未满20周岁的前婚生子女来台申请长期居留配额2015年12月31日起由每年180人放宽为300人。依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有规定,大陆配偶若有未满20周岁的前段婚姻所生子女来台,可申请长期居留,但每年限额180名,排配等候期约为10年。今年5月陆配团体反映等候时间过久,经台当局内务部门邀集相关机关讨论,将数额修正为每年300人,预估排配等候期缩短为6年。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