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对引发广泛关注的念斌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维持福州中级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念斌获赔119万馀元。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受害人丁某的长子、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念斌7年间先后四次被判死刑。2014年8月,福建高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宣告念斌无罪。
2014年年底,无罪释放的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八年申冤的费用等共计1532馀万元。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