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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违法企业“黑名单”

  【大公报记者胡?龙济南二月二十八日电】大公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外资企业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在山东投资将面临严格审查或限制。

  据山东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介绍,为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近日山东省提出了7项强化监管措施,包括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

  登记机关将不按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存在经营异常行为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未整改的,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牛启忠说:“被载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等将在办理相关的登记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受到限制。”

  • 责任编辑: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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