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目前粤港重点打击毒品走私、“水客”走私等五类走私。图为粤方反走私行动现场\大公报记者方俊明摄
内地首部反走私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加大对卖“水货”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即没收并加罚货值最高30%。广东省海防与打私办负责人表示,近期粤港口岸“水客”现象经打击呈现好转,但开始出现“网上代购”新渠道,目前正研究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有广州“港货店”老闆坦言,为避开新例会将“水货”转到网店销售。\【本报记者方俊明广州二月二十八日电】
近年粤港口岸“水客”走私活动屡禁不止。广东省海防与打私办副主任孙晓和2月28日表示,打击水客走私是近年广东省的重点工作,通过综合性打击措施,目前“有了很大的好转”。其中,边防部门验证时,会对其多次往返粤港的“水客”进行“亮灯”,而海关就此进行查处,而对于长期活跃的“水客”则会限制出境,强化口岸的监管。
药房跨境邮递服务渐普遍
有资深“水客”吴先生告诉本报记者,香港“限奶令”实施1年来,加上粤港口岸多措施严打,“水客”活动频率确实受到冲击。“在谨慎往返带货的同时,也开拓了‘网上代购’,乃至让熟悉的香港店舖跨境邮递等新方式”。他说,部分“水客”已跟香港的药房等店舖建立进出货链条,只需打个电话要货即可,1次可买八、十罐奶粉。“虽然每罐奶粉要多付数十港元,但到内地提高些售价也能很快卖出”。
孙晓和坦言,最近确实开始出现跨境“网上代购”的新渠道,“像各种商品、奢侈品,甚至毒品都引起了各个部门的关注”。目前海关和口岸等相关部门都在研究措施,“掌握情况,加大打击力度”。据悉,近期香港的药房向内地客提供跨境“送货服务”愈来愈普遍,引致港府重申“向内地一次邮寄奶粉超两罐属违法”。
而据广东工商部门调研发现,目前遍布各地的“港货店”仍是“水货”买卖的主要平台,进货渠道主要来自“水客”或“代购”。孙晓和指出,以往法规方面对于市场贩私的罚款不能超过三万元,“现在要加大处罚的力度”。
商场现“水货店”最高罚廿万
据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明确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在商品流通领域查获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即“水货”),没收该商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该商品货值金额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而专业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机构不履行报告义务,导致市场内出现经营“水货”行为的,将被责令改正乃至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天河区、珠海香洲区多家“港货店”受访时都坦承,新法例会影响“水货”的销情,近期入货时更谨慎,而日常销售时则主做熟客生意。也有“港货店”老闆透露,最近会将所有“水货”从货架撤下来,转到“网店”销售,“先避开这一轮‘风头火势’”。
孙晓和透露,3月起,广东省海防打私办将适时会同海关广东分署、广东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贯彻新法例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