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香港教改,既为填鸭式教育松绑,但又不是一头栽向西方式教育,但是这条中庸之路并不易行,因为教师不易教,学生不易学。何出此言呢?因为香港的课程改革,一方面立足于学科知识的灌输,另一方面又强调能力的培养,两厢兼顾,其实要求是很高的。如果只是强调前者,那么等于填鸭式教育。如果只强调后者,那么不但学无根基,而且从教育学和知识论的角度来说,笔者根本不认同有抽离于知识之外的所谓“技能”的存在。技能,无论是分析思考,还是创意想像,本身都是建基于一定的知识基础之上,并不是一种玄学式的存在。西方尤其美国的基础教育过度强调能力培养,轻视知识的灌输,结果从克林顿时代到奥巴马时代,几位总统对基础教育都发表过充满抱怨的发言和评论,认为一个基础教育不能使学生掌握起码的拼字和算术技能。过于强调技能,反而失去最基本的技能,物极必反。
新课程具“真实性评估”
有论者认为,其实旧课程也不纯粹是知识灌输与背诵考核的,一样有许多强调知识活学活用的应用题。这一点笔者同意,但要指出的是,旧课程的知识应用题,与新课程的题目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新课程更多的是一种“真实性评估”(Authentic Assessment),而旧课程的知识应用多数是与现实处境无关的,或者说只是一种虚拟的问题处境。比方说,通识教育科所考核的题目,基本上都是真实或者具有真实背景因素的各类社会议题,因此要求就远高于旧课程中的政府及公共事务科(GPA)、经济及公共事务科(EPA)等知识性质雷同的科目。
A:试论述什么因素会导致立法会出现“拉布”?
B:试解释什么因素导致上述资料事件中的那些议员进行“拉布”?
A题就比较符合旧课程的要求,B题则属于新课程的要求。有何区别呢?第一,旧课程的课程纲要中会明确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立法会“拉布”这种议会行为,不但把什么叫做“拉布”解释清楚,而且把导致“拉布”的因素、“拉布”带来的各种影响等知识全部作一般原理化(Generalization):比方说三个因素,四个影响等。整个关于立法会“拉布”行为的知识系统全部条理化、系统化,但基本上是封闭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空间让师生去探究课程纲要规定之外的其他定义、其他因素和其他影响。到了考试之时,学生基本上就是背默这一个定义、三个因素、四个影响,顶多偶尔加上一条貌似个案研究的问答题,但个案情境基本上是虚拟的,作答内容也离不开上述的一、三、四,学生顶多只是把已经背诵好的一、三、四再套上题目虚拟个案的简单情节而已。
将知识和技能结合
B题就不同了,首先,“拉布”没有一个官方权威的课程定义,教师所教、学生所学,可以发挥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只要符合常理和现况,谁都可以做出自己版本的界定。至于因素、影响,就更加开放,但又同时紧扣“上述资料事件”。上述资料事件往往是真实的事件,师生的学与教,可以对不同的因素、影响作出自我的探究,而不是被动的依循课程纲要所定的内容。故此,笔者才说新课程的理念是将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实践技能的过程,就是积累知识的过程,两者是一体两面,同步进行。
当然,B的学与教,就比A的学与教吃力多了、辛苦多了。大家认为这种辛苦值得吗?
将军澳香岛中学副校长 邓飞

![[功勋百年]习近平2001年写拜寿信:我坚信父亲是大英雄](http://images.takungpao.cn/2013/1015/20131015102759546.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