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新疆的暴力恐怖案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遭到同声谴责。也激发了各族群众进一步团结起来,开展与暴力恐怖分子的严正斗争。
民族团结在新疆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6月28日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就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危害”,并强调要“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新疆一直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歷史反覆证明,没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去。而民族关系融洽、社会政治稳定,各项事业就会迈入繁荣发展的快车道。
中央对于新疆的各族干部群众都是充分信任的。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充分享有各项权利,分享发展成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参与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在新疆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一把手”中,有三位是少数民族,包括两位维吾尔族和一位哈萨克族。目前,新疆从自治区厅局抽调50名正厅级领导干部赴全区50个敌社情复杂的重点乡镇开展反恐维稳工作,这些干部中,也是既有汉族,又有少数民族。
民族宗教问题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新疆“三股势力”在从事暴力恐怖活动时,总是打?民族、宗教旗号,藉以欺骗、蒙蔽甚至裹挟群众,加剧事态复杂性,掩盖其分裂国家、危害民族、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处心积虑地破坏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越是在这种时候,越应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不让暴力恐怖分子的险恶用心得逞。
正如新疆民委主任兼宗教局局长吐尔干.皮达指出的那样,“不能把民族分裂势力等同于哪一个民族,也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于伊斯兰教。”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始终是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主体,形成了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传统。分裂不得人心,动乱不得人心,凡是与各族人民作对、挑战各族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的人,注定都是要失败的。
与暴力恐怖分子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各族群众政党权益的斗争。暴力恐怖分子代表不了任何民族、任何宗教,对于他们,不需要任何怜悯,应予迎头痛击,毫不手软。
“民齐者强”。必须广泛动员、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整合力量,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紧紧依靠民族团结来打赢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并过来进一步夯实巩固民族团结的基础。
(新疆反恐系列评论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