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八骏
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第二轮公众咨询即将结束的时候,全国两会于北京召开。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国家领导人对于香港政改发表怎样的最新意见,希望从中窥测香港政改前景。
在香港,反对派从第二轮政改咨询一开始就采取抵制态度。即使若干被视为特区政府争取对象的“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表示愿意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也愿意参考香港居民对于普选方案的倾向性意见,但是,关于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或者提出显然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决定的建议,或者坚持表示不能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
张德江再强调中央原则立场
就在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日,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学联前常委梁丽帼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提出司法覆核。梁丽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组成方法等规定,对于香港不具法律约束力;特区政府据以制订第二轮公众咨询文件有错误。梁丽帼希望香港高等法院颁发指令予以修正,重启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公众咨询。
众所周知,梁丽帼是2014年长达79天非法“占领中环”行动的领导人之一,她和她的同伙们以“公民抗命”为幌子,肆意破坏和践踏香港行之有效的法治秩序,竟然摇身一变,又以香港法治秩序忠实信徒的面目出现,企图借助香港——国家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司法制度——推翻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庄严决定。
稍具政治常识者都明白,梁丽帼的行为不是其个人行为,也不是反对派单一行动。就在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会见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同时,在香港,以陈方安生为首的“香港2020”公布其关于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方案。
“香港2020”的方案,企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与反对派目标之间搞平衡。一方面,该方案建议取得提名委员会十分之一成员的提名即可取得所谓“入闸”资格,成为正式候选人须取得二分之一成员的支持;另一方面,又建议未取得一半提名的参选人可以作为“候补者”,也印在正式选票上供选民投票选择,如果得到百分之五十选票,则必须升格为正式候选人,参与第二轮竞逐。不难看出,陈方安生等人表面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实际“偷天换日”,妄图实现反对派夺取特区最高领导职位的目标。
不必讳言,一部分政界人士和居民对于反对派企图借助所谓“真普选”夺取香港管治权的本质依然缺乏应有认识,所以,也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8·31决定”作一定修订。
面对反对派形形色色的挑战和一部分人的观望、摇摆,3月4日下午,张德江委员长在会见港澳地区政协委员时,再次强调中央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原则立场,即: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准确理解和维护中央与特区关系;香港政制发展必须以特区宪制地位为前提。张德江委员长明确指出,香港政改即将进入见分晓的最后阶段,落实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实现广大香港居民的共同期盼,关键在于立法会能否通过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
面对反对派“占中”非法运动,中央维护《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毫不动摇。面对反对派最后关头处心积虑、费尽心机的挣扎和对抗,中央维护《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依然毫不动摇。为什么?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对于香港政制发展起了拨乱反正的历史转折作用。
排除干扰破坏推进政制发展
在香港从英国殖民管治向现代民主制度演变这一点上,中国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一直是明确而坚定的。此所以是《基本法》而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但是,伦敦在中英联合声明草签前两个月匆匆宣布九七前推行香港政改,循“路径依赖”严重干扰九七后香港政制发展方向,企图经普选实现其所谓“还政于民”即“亲西方港人治理香港”的目标。由于种种错综复杂因素,主要是香港社会主流民意和相应的政治生态依然对“拒中抗共”势力有利,香港回归以来,形形色色的反对派千方百计争取早日实现所谓由民意主导的“真普选”。
实践证明,只有坚决拨正香港政制发展方向,才能确保实现普选之后的香港依然是直辖于中央的特别行政区;只有坚决排除反对派对于政制发展的干扰和破坏,特区才能顺利推进民主政制发展,同时,促进经济转型和社会演进,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才能集中宝贵时间和资源加快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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