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占中”对港大法学院伤害巨大

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

  文 | 胡勇

  一项“大学研究评审”报告将港大法学院科研水平曝光。作为一间有世界级水平的法学院,本不应对一次排名看得太重,更应有对自身水平的高度自信。但是,暂且不论排名,港大法学院近年与政治团体、政客极其密切的关系早已被人诟病,而去年“占中”发生前后,港大法学院纵容、放任戴耀廷煽动集体违法的行为,更已引来舆论强烈质疑与批评。“占中”令戴耀廷出尽风头,代价却是整个法学院严谨的学术名声,更对其他认真工作的法学院教职人员极不公平。尽快撇除支持“占中”恶名、重建公众的信任,是港大法学院的当务之急。

  法学院因一人而毁声誉

  昨日,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公布“研究评审工作2014”报告。当中显示,科技大学在院校整体评分中依旧居首位,香港大学稍胜中文大学,由2007年时排第三跃居第二。但是,在法律学院的排名中,历史最悠久的港大法律学院,表现再次被“年轻”的中大法律学院超过。在研究水平一项中,中大法学院有六成四的文章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相反,港大法学院只有四成。数字差距一目了然。

  对于这一研究水平现状,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向《明报》解释称,“若只看研究达标百分比很误导”、“港大法律学院较侧重于公法、宪法及行政法,研究宪法如不讲香港(基本法),那应讲什么?”并称,“中大则较侧重商法及民法,故港大法律学院才予人感觉热衷政治的假象,但其实只是大家的发展不同”。陈文敏并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回应舆论的批评。作为一名院长,陈文敏的这番回应,显然是有失身份的,回应公众舆论的质疑,应当抱以最谦卑的心态。

  客观而言,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时间,港大法学院并非没有发展,在国际交流、学生水平、课程设置、国际影响力等,都有所进步。以QS世界大学法学院排名榜为例,港大法学院2013年排在全球第二十位,2014年则进一步上升到全球第十八位。而相较于教资会的“研究评审”报告,似乎QS更具有国际横向比较的参考性。另一方面,从内部而言,过去港大法学院的“全职学术专业人员”由十多年前的40人,大幅上升到去年的约80人。人数的增加,意味?科研与教学实力的增加,以2012年为例,整个学院预算高达8500万元,较十多年前多了一倍。这些都是事实,无需否认甚至抹杀。

  但是,建立信誉需要长期时间与众多人才,毁掉信誉却只需数月、只需一人便足矣。与过往公众印象不同的是,近一两年来,港大法学院逐渐偏离一个严谨学术研究机构的应走道路。尤其是在戴耀廷提出“占中”概念,同时将之付诸实施的两年来,港大法学院并没有依照一惯的严谨态度,甚至放任戴氏借用法学院的平台从事政治活动。不仅如此,在“占中”爆发后,作为法学院的“全职学术人员”,更是教授法律的副教授,戴耀廷竟然能够长达三个月时间里“请假”,还能随时恢复教席,出乎许多人意料。同样事情,如果发生在美国一流大学的法学院,戴氏很可能已经失去教席。

  对于戴耀廷及其“占中”行为,不能简单地以“学术自由”作为理由放任之。如果戴耀廷要从事这种“社会伟业”,负责任的做法是自动辞去教席,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继续若无其事地享受原有待遇。不论法学院是否愿意见到戴氏这种行为,客观事实却是,法学院的声誉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其他79位“全职学术人员”,过去数年的辛勤工作,却因戴氏的不负责任而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更为严重之处还在于,戴氏涉及收支捐款的丑闻指控。公开资料显示,戴耀廷在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先后用匿名方式向港大三个院系捐款达145万港元,以鼓励有关院系举办有利“占中”的活动。其中,戴耀廷曾捐助港大民意研究计划,希望其负责人钟庭耀筹备电子“占中公投”,显示戴耀廷或企图以不光彩手段影响民意调查。港大校方曾就匿名捐款调查戴耀廷,最后不了了之。尽管如此,当中违规之处出现在堂堂法学院副教授身上,是对港大法学院的莫大讽刺。

  挽回公信需有所作为

  港大法学院固然要有自由包容的学术风气,但更应当要有严谨绝不妥协的原则,而这一原则就是让学术归学术、让政治归政治,当有人以学术之名从事政治之实,法学院应当有所作为。

  “占中”对港大法学院的巨大伤害已经造成,而今之计,相关管理层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公众对该院与“占中”密切关系的质疑,挽回公众的信心──尤其是在戴耀廷不愿自动辞职情况下。而作为港大法学院前院长陈文敏,更应当直面问题。凡事将批评当作是政治攻击,甚至进行政治回击,是不可能对法学院发展有正面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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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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