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占中”毁公物算帐找“三子”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12月11日前往中区警署自首  

  文|关昭  

  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昨日在会上提出一个问题,“占中”两个多月期间,对政府及公共财产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政府是否会就这些毁坏公物的行为提出检控?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在会上作出了回应。

  据黎栋国回答,“占中”期间对公物造成的损失可说数不胜数,其中包括擅自盗、抢铁马、水马、行人路栏杆、垃圾箱、回收箱、交通圆筒、路牌等制造路障。也有人擅自移走行车道路两边的渠盖、行人路上的石砖,以及拆除了道路中央的分隔栏;也有占领人士损毁交通灯,拆去安全岛灯箱及街灯的外壳,涉嫌非法偷电,以及在扶手电梯的梯级涂抹混凝土,令扶手电梯不能运作。整个“占中”至目前为止,有32辆警车遭受破坏。除了政府公物,立法会大楼也有玻璃门及外墙遭受严重损毁;不少公共机构及私人机构的财物被挪用或毁坏,例如工程围板、沙石、砖头、竹枝等。

  看到这一份“破坏实录”,相信不少市民都会感到吃惊,这些本来用于维持秩序、管制交通、美化环境的公物,竟然都成了占领者的工具和武器,特别是清场前夕冲击立法会一幕,激进分子用铁马不断撞击立会大楼玻璃门,玻璃门用的是不碎玻璃,整幅玻璃被撞成有如“蜘蛛网”以至洞穿还没有倒下,市民真是看得“眼都大埋”,不能相信竟可以出现如此野蛮、暴力的违法行为。

  这些抢夺、盗取公物并以之阻挠警方执法及肆意破坏环境与建筑物的行为,是这场“占中”行动的一个“标志”,而且,其负面影响还不仅仅在于弄坏了大批“铁马”、“水马”以至坑渠盖,而是在于传递出了一种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错误讯息,假如不予追究,无异等于纵容和鼓励这种违法行为,后果将会是极其严重的。

  当然,对具体抢掠公物和造成破坏的人,事后可能难以一一指证,这笔帐要算,就应该算到所谓“占中三子”的头上,他们必须对“占中”一切违法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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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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