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张晓明、李飞、王光亚、张荣顺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座谈会”。(记者林少权摄)
中央负责香港事务的几位官员,昨日南下深圳与立法会议员等举行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特首政改报告将于下周会议上作出审议及决定,深圳座谈会可以说是“一锤定音”前的一幕“序曲”,中央“定调”已可见端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上、下午两场座谈会上均作了讲话,上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的是《坚持原则,推进普选》,下午与立法会议员谈的则是《承担宪制责任,做出歷史性选择》,而不论是题目还是内容,李飞讲话的坦率、诚恳和一针见血,都令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中,特别是下午的讲话,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中央对立法会反对派议员最“开门见山”、最无保留的一次谈话。
在讲话中,李飞实际上是向反对派议员提出了两个相当尖锐而又不容迴避的实际问题,一是宪制权责,二是政治出路。
事实是,普选提上议事日程以来,反对派尽管提出了这样那样的要求,又是“公民提名”、又是“国际标准”,但万变不离其宗,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就是一个如何看待特区与中央关系的问题。对此,李飞在讲话中毫不含糊地指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表面上是制度之争、规则之争,而实质上是政治问题。”
事实确实就是如此。眼前围绕二○一七特首普选,如果只是一些制度之争、规则之争,那事情好办得很,无非就是大家都依法而为,都按照基本法本子办事,又何以会出现提名委员会之外的“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三轨提名”,还要不“公提”、就“佔中”呢?
因此,“明人不说暗话”,今时今日的反对派不要再在什么提名程序或“门槛”高低上兜圈子、做文章,而是应该老老实实承认,他们就是企图通过普选尽可能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政治实体,以“一制”来抗衡中央,而“特首必须爱国”,就成了这一普选政治问题的核心,也成了反对派坚拒中央依法普选的关键所在。
反对派把普选看成是一项政治议题、看成是一次争夺特区管治权的政治机会,不能不说也确实是有一点“政治头脑”的;但问题也恰恰在于,特首普选既是一项如此重大的政治议题,中央有可能会把宪制角色和权责让出,有可能会任由特区出现不符合基本法的普选、有可能会容许选出一名“抗中特首”吗?答案是一百个不可能。
用李飞昨日的话说,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关系到“一国两制”的正确实施,在这种大原则面前,全国人民包括广大香港居民,是不会答应进行妥协的。
李飞因此奉劝“那些持有不切实际想法的人,能够改变立场,加入爱国爱港阵营”,更进一步提出:“要以香港的‘一制’对抗甚至改变国家主体实行的制度,根本不可能有政治前途,转变政治立场是最好的出路。”这是李飞昨日面向出席深圳座谈会的反对派议员表达的最清楚讯息,也是一个完全符合事实和不容改变的说法。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反对派议员是否会在李飞的“打开天窗说亮话”面前有所省悟和有所改变,那就只能由他们自己以行动来作出回答了。
事实是,就在赴深座谈前夕,二十六名反对派议员联署了一份“承诺书”,声称如月底人大公布的普选“不符合国际标准”、“有筛选”,他们就会“捆绑式”反对,在立法会齐齐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这实在是一个十分愚蠢而又完全无视议员职责的荒谬做法。
二十六名“联署”议员是否忘记了,他们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而成为立法会议员,他们在就任时曾宣誓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他们在关乎到特区政制和全体港人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和政治责任,他们需要行使的不是个人权力、政党权力而是社会公权力,他们需要维护的不是个人利益、政党利益而是港人整体利益,他们需要体现的不是个人意愿、政党意愿而是全体港人的意愿,那么,今天,中央支持特区二○一七依法普选特首的宪制决策已十分明确,全港市民坚决要求二○一七落实“一人一票选特首”的意愿同样也已十分明确,那么,他们还凭什么要在那里从中作梗、无风起浪,阻挠二○一七普选特首的依法如期实现?所谓“联署承诺书”、“捆绑式反对”,是完全罔顾作为议员的宪制责任,挟公权而谋私利,他们无权这样做!
同样,李飞昨日在讲话中重申:“泛民主派的大多数人是爱国爱港的”,指出无论是提委会的组成还是特首候选人的资格,都不是以政治团体或派别划线,也不可能把任何一个政治团体或派别的所有成员都排除在外,这一番话,对什么“筛选”、“落闸”之类说法应该是一个有力的回应,泛民人士应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