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左起:周融、胡晓明、贝钧奇公布8月17日“为和平普选,跑步上中环”详情/大公报 记者林少权摄
文/关 昭
“八.一七”和平普选大游行的筹备工作正在密锣紧鼓进行中,各方反应空前热烈,据“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方面透露,已有一千五百个机构及团体报名参与,当日游行队伍之浩大与壮观可期。
大游行获得热烈反应,说明了当前港人社会的人心背向和主流民意,确实就是“保普选反占中”;而这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不把“占中”的歪理和气焰打下来,“保普选”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和实现。
因此,“沉默的大多数”这一回也不能再沉默了,也选择了签名和游行的做法,把自己的声音和力量展示出来。这绝对是正义和正确的,也充分行使和体现了作为港人一分子的公民权利。
但是,自“大联盟”的签名行动和游行的宣传活动开展以来,一些人却提出了一些讲法,认为人家“占中”你就“反占中”;人家“全民投票”有“七十万”,你就声称签名人数已逾一百万;人家“七一大游行”,你就“八一七大游行”,如此“打擂台”、搞“对抗”,不是“撕裂族群”和“分化社会”吗?
这一说法,不仅不公道,而且不是事实。
事实是,“大联盟”发起签名和游行,并不是为了要和戴耀廷之流搞什么对抗,而是是非要分明、道理要说清,为什么不同意依法普选就可以去“占中”?如此认同依法普选的人又可不可以去“占领湾仔”、“占领铜锣湾”?如此香港还做什么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香港还不天下大乱?
因此,今日批评“大联盟”搞签名、游行,指责“大联盟”什么“撕裂族群”的人,是“只许占中放火,不许爱港点灯”,明明是“占中”一伙违法乱港,明明“全民公投”、“七一游行”不利普选、搞乱治安,为什么你们不去谴责反而为他们宣传张目?今天“大联盟”是挺身而出、拨乱反正,却反而要受到你们的指责?这是什么公义和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