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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中国式债务危机不会出现 部分地区有风险

地方债务是怎么形成的?“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原因是钱不够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认为,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并不清晰,很多支出项目都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不能完全弥补资金缺口,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往往超出其可用财力,只能通过举债来解决。

  截至2012年底,我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占当年GDP的比例为36.74%,如果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19.13%、14.64%折算,2012年地方政府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60%的警戒线。

  其次,我国政府的“家底”较厚。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从全世界范围看,一季度7.4%的增速仍是比较高的速度,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

  根据东方证券的研究数据,2012年地方政府资产规模为31.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拥有的非金融国有资产13.3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4万亿元、土地储备6万亿元、地方财政存款1万亿元。单纯从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来看,31.7万亿元的资产对比20万亿元的债务规模也是相对安全的。

  此外,与一些国家的政府债务主要用于消费性支出、缺乏自偿性的特点不同,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相关的项目建设,多数为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能形成大量可产生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为偿债提供了一定保障。

  贾康介绍,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0.89万亿元债务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为8.78万亿元,占86.77%。其中,用于土地收储的债务形成了大量土地储备资产;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市政建设和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的债务,不仅形成了相应资产,而且大多有较好的经营性收入。

  不过,既然是未到期的债务,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不少地方政府的偿债资金来源于基金收益、土地收益等预算外收益”,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刘立峰认为,今年以来,部分城市房价止涨甚至下跌,房地产市场低迷会使一些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

  贾康认为,尽管不会出现全局性债务危机,但在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仍在刚性增长的背景下,对部分地区的债务风险不能掉以轻心。

  根据不久前公布的《宁波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宁波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总债务为1732.82亿元;其中,2014年和2015年宁波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468.25亿元、357.27亿元。这意味着,宁波市政府在2014年和2015年每天分别需要偿还1.28亿元、0.98亿元的债务。

  难题如何解?

  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当前,地方债务最大的风险在于其不透明性。贾康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阳光化”地方债务,近期财政部又提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这是让地方债务“阳光化”的重要措施。“过去地方政府举债,可以说是用潜规则替代明规则,现在应当用明规则挤掉潜规则。”

  贾康表示,还应建立地方债务的预警防控机制,包括建立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基金,当出现局部性、区域性风险时,能及时应对,防止风险扩散。

  国民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梅建议,要通过多种方式“开源节流”。比如,在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中吸引民间投资,降低准入门槛;成立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理;实行资产证券化,把优质资产变成现金流等。

  从长期看,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就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刘立峰说。

  贾康认为,在实施了“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的基础上,应逐步推进完善资源税、财产税等地方税种,积极推进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在深化改革中贯彻落实,加上完善的转移支付机制,可以缓解现实中基层财政困难、“土地财政”和隐性负债等方面的矛盾。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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