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爱港一直是香港普选讨论中的热门话题,日前建制和泛民一众议员包括曾钰成、刘慧卿、叶刘淑仪、李慧?出席一个政改论坛,一度围绕“爱还是不爱”各自表述,激辩中火花四溅。
传统上,建制派又称为“爱国爱港”阵营。今年四月在访沪立法会议员座谈会上,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明确表示,“从来没有讲过所谓泛民阵营的人士都不符合爱国爱港的标准”。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说“我爱国爱港到爆”。就连佔领中环的发起人戴耀廷出席《城市论坛》,亦斗胆宣称他比在座的人士更爱国爱港。
那么究竟有没有标准去衡量“爱国爱港”?在香港普选讨论白热化、特区政府即将公布普选方案、佔中运动“622”公投如箭在弦之际,釐清“爱国爱港”这一关键概念,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爱国爱港三客观准绳
诚然,爱港爱港很难用法律条文列明,“爱”在基本法中也很难有清晰定义。但这不等于爱国爱港没有客观准绳,从大原则来概括,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拥护香港回归祖国,二是遵守基本法,三是不做损害香港和国家利益的事。我们不能“一竿子打沉一船人”,把泛民都归类为不爱国爱港,但如果把如上三条看作是一面镜子,则不论你来自什么阵营,属于何种政治光谱,自己心知肚明是否爱国者。
香港有一些非常活跃的政客,严重低估公众的智慧,以为爱国爱港作为法律或社会学的概念难于定义,就可以鱼目混珠,甚至颠倒黑白。有“一代史家”之誉的爱国者蔡东藩曾经说过“自以为举世可欺,听其言而观其行,殊不知肺肝如见”,是对这一类自作聪明者的深刻解剖。
爱国爱港绝非公民党议员毛孟静所指控的“语言僭建”,而是对行政长官履行职责实实在在的要求。说白了,中央之所以高度关注香港行政长官提名程式,就是担心有一个听命华盛顿或伦敦多于听命北京的候选人出现,而选民不知袖里玄机,选出一个英美利益在香港的代理人当特首,势必危害“国家安全”。
事实上,“一国两制”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1984年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行政局首席议员钟士元就谈到,“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何谓“爱国者”?邓公也早有界定,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復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贊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以上这些超越时空智慧的论述,见诸于香港回归之前就已编撰出版的《邓小平文选》。
爱国爱港没讨价空间
香港有不少政治人物,比如刘慧卿,声称“爱国爱港但不爱党”,行吗?邓小平同样提前给出了答案,他说“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吗?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包括骂共产党的人,都要大团结。”也就是说,建制和泛民派,并不是敌我矛盾,应真诚团结,但前提是共同守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光从口头上说还不够, 必须从“心”开始。心口不一,就会在公众眼中原形毕露,正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乔晓阳所说“老百姓心里有桿秤”,或者如民建联副主席叶国谦所言“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一把尺”。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所以设计特区行政长官的普选方案,除了要考虑选举制度本身的公平、公正,必然要考虑相关的制度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与安全。从这个角度来看,爱国爱港是一个没有讨价还价空间、没有迴旋馀地的原则。
(编译自《中国日报》香港版署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