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3日电 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2006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然而在实践中,公务员分类改革却一直处于试点探索阶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此后,公务员分类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据了解,国家公务员局于2013年起草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已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进入后期修改阶段。可以预见,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方向已明、坚冰待破。
那么,公务员管理为什么要分类?分成哪几类?具体如何分类管理?分类改革下一步该怎么走?
破除“大一统”模式
当前机关公务员主要属于综合管理类,这种公务员管理“大一统”模式带来了一系列负面问题。
一是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由于准入门槛、能力建设和薪资待遇均是“大锅饭”,不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也难以有效调动所有人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受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不少人一心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基层工作。对此,一些地区和部门以各种理由分拆、增设机构,提高规格以增加相应领导职数来解决干部待遇。这也是产生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体制弊端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公务员全方位发展空间有限,导致所有人都要竞争行政职务单一通道,与社会上其他职业的晋升模式形成反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这是中央对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其目标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分类管理,更好激发各级各类公务员研讨业务、提升技术等级、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积极性。
在相应考核体系的保障下,对不同职位的公务员设立不同级别,使其获得除行政职务提升以外更加多元的发展空间。这可以改变过去公务员晋升“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景象,实现多轨道并行且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发展途径。
分类改革也将促使公务员安心干好本职工作,通过待遇的提升避免人才被压制,防止怨气累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