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未结束,政府各部门仍未恢復办公,但教育局昨日却破例在假期中发出“致歉”新闻稿,到底是什么“大件事”呢?
答案是:“广东话是中文”!
这“阿妈是女人”的解释,真令人有摸不着头脑之感。
原来,早在假期前,教育局的“语文学习支援”网页文章中,在有关广东话的“註释”中,出现了广东话“不是香港的法定语文”的说法。
如此就招来了一些传媒和政党的质疑,甚至指为什么要取消广东话、向内地普通话“大陆化”看齐云云。
这些动辄上纲上线、歪曲事实的谬论,本不值一哂;但是,教育局日前的网誌文章,以及昨日发出的“致歉”新闻稿,内容上都有可资商榷之处,而且,出现歧义的并不仅仅是日前的网誌文章,就是昨日的新闻稿,内容也颇有问题,甚至予人以越说越糊涂之感。
首先,教育局网页文章的有关註释说“广东话不是香港的法定语文”,这一句子,并不全错,因为广东话的确不是香港的法定语文。广东话是一种方言,即广泛流传、使用于广东省内的地方语言,并不是一种语文,因此不能说广东话是一种法定语文,或者是香港的法定语文。
当然,广东话也可以写成文字,香港媒体报纸杂誌就流行大量广东话口头语的句子以至什么“潮语”,白话文夹杂广东话的“三及第”文章也一度颇为流行,但无论如何,地方方言和一国语文是有分别的,口头语和书面语也不能混为一谈。
而由教育局制订的语文教育目标中,则明确提出了“两文三语”的政策,即除英文和英语外,中国语文教育的目的是要提高学生学习和运用中文的能力,包括能够掌握规范的书面语,能说流利的广东话和普通话。
因此,教育局最需要澄清的,是在有关註释中没有讲清楚方言和语文的区别;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广东话是可以广泛应用的方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被接受为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