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既得利益从广度、深度和数量上都非常惊人,如何应对既得利益阻力显得非常棘手。那么谁才是需要打破的既得利益群体?
所谓既得利益,是指在现行制度安排下能获得特殊利益的群体。以此标准衡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改革若能执行将对以下几个群体造成冲击:
首先是手握大权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发改委和证监会。《决定》提出要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这意味着政府部门的权力将大大收缩;《决定》提出IPO实行注册制,意味着堪称“中国最大审批权”的IPO审批权将退出历史舞台。曾任证监会副主席的高西庆最近回忆说,“我最早时候到证监会不久,证监会刚成立没几天,我们在开会时,我觉得证监会的发行审批这个权力不应该有,应该放出去。但有人就告诉我,不能这样说,不然把证监会的饭碗砸了,我才知道证监会还有饭碗的问题。”省以下地方司法独立、编织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强人大预算审核权力、规范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等改革,有望约束地方政府公司化的乱象。《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也将有效约束政府那只“到处乱摸的手”。
国企次之。过去十年,国企的日子很好过。2010年“两桶油”的利润轻松超过民企500强利润总和。但须知,国企的巨额利润主要来自垄断地位以及在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由于央企分红几乎不上缴财政,导致央企利润成为央企内部人的“唐僧肉”。近年来,央企腐败丑闻不断并非偶然,尤以最近的中石油窝案为典型。
当政府部门和国企成为主要既得利益集团,这对改革绝非好消息。尽管利益集团在任何国家都是客观存在,但中国的情况更为特殊。政府部门不仅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因此,改革很容易陷入“政府革自己的命”的悖论。一个人如何自己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所以才有不少学者断言改革已死。
再次,官僚主义的惯性不容忽视,他们可能会以官僚主义的手法拖延,研究再研究,一个很小的问题也可能经年累月没有进展。例如,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3月李克强总理来沪考察时提出,2013年9月底挂牌,直到12月初央行才公布自贸区金融改革意见,但即使这个意见也缺乏足够的细节,所以企业和投资者依然需要继续等待和观望。一个地方的局部改革都如此缓慢,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决定》60条改革难度可想而知。
那么促进改革的正能量何在?
首先,《决定》列出了60项改革任务,其中一些任务比较明确、具体,越具体的方案实施可能性越大;其次,设定了2020年时间表,以此倒推,可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方案的进展;再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有助于超越部门利益,克服既得利益和官僚主义的障碍。
当然,最具根本性意义的可能“正能量”还是政治家的领导力。突破既得利益的藩篱不外乎三种途径:第一,既得利益者的觉悟,即高西庆所谓“灵魂深处的革命”,这种可能性在现实世界中极少发生;第二,来自民众的压力,这种压力虽然重要,但既得利益可以假装视而不见,久而久之民众的不满可能演变为破坏性的社会力量。突尼斯、埃及等国发生的悲剧即为例证,这条路也是任何执政党都不希望发生的;第三,政治家的领导力。在中国的现实权力体系条件下,能依靠的也就是这一点。政治家的领导力之所以能成为突破既得利益的关键,是因为它既是威胁性的力量,具有强制力,也可以是感召性的力量,能激起认同和支持。
政治家作为官僚集团的领袖,在中国的政治中被赋予了奖惩官僚的法定权力。因此,如果政治家能“不拘一格降人才”,象邓小平当年破格提拔朱镕基一样唯才是用,体制内的改革者将获得更大的空间。更关键的是,政治家必须敢于撼动那些对改革阳奉阴违的官员,否则难免出现“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局面。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在1998年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表讲话时强调,“如果本届政府都是‘好好先生’,我们就对不起人民,要做‘恶人’,不要说‘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变成庸人的社会,都不想得罪人,我不同流合污就行了’,这样想是不行的。”为了推动金融改革,朱镕基曾打破常规,自己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只有在官僚体系中建立“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奖惩机制,官员们才会“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