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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迺强:“民主派”是民主的掘墓者

立法会运用权力及特权法来设立调查委员会,充其量也只能调查决策过程是否按程序行事,这是无意义地重复法院的工作。反对派这样做,不但严重破坏了行政主导的权威和行政会议的保密和集体负责传统,严重破坏了特区政府的管治能力。

  西方的民主源自古希腊。希腊的城邦人口最大的才不过是三四万,还不够香港一个普通的屋?,但是已经实行间接民主。那即是说,由有政治权利的自由人选出代理议事和执行。所谓“用人勿疑,疑人勿用。”被选的政治代理人于任期之内享有能履行其职责的适当酌情权,作出各种决策。如对代理人的表现不满意,大可下次选举时不再选他;如事态严重,还可以罢免他。这就是数千年行之有效的民主逻辑。

  干预行政破坏政府管治

  特区政府发多少个电视牌照,按规定是特首会同行政会议的决策。这决策我们每一个市民都可以有自己的不同看法,同意或者不同意,但却不能质疑决策者。市民中不满意的,如认为他没有按程序行事,可以通过司法覆核讨个公道,而这已经有人做了。如更加不满,还可以根据《基本法》第73条第9项,委任终审庭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特首严重违法或渎职,提出弹劾。首先反对派不应该纠众包围政总施压,其次,立法会也不应滥用权力及特权法来设立调查委员会。

  反对派不应该纠众包围政总。这行动正正反映我已经骂了多年的黑社会“晒马”文化,以人多及声大来施压,企图破坏行政会议的保密和集体负责传统。这一传统不但于过去一百多年在香港都行之有效,并且得到市民广泛的认同。事实上,世上所有的决策都存在一定的酌情元素,集体决策都需要保密。这是不言而喻的常识。

  立法会运用权力及特权法来设立调查委员会,充其量也只能调查决策过程是否按程序行事,这是无意义地重复法院的工作。反对派也自知理亏,退而动议调查广管局的程序。这其实也是对行政部门过分的干预。

  反对派这样做,不但严重破坏了行政主导的权威和行政会议的保密和集体负责传统,严重破坏了特区政府的管治能力。事实上,这更破坏了本文一开头所指出的民主制度基本逻辑。把通过代理人运作的间接民主,改变为全民参与的直接民主。直接民主在屋?规模的古代雅典都行不通,更不要说七百万人口的现代大都会香港了。而“晒马”文化,更是世所诟病的民粹主义劣质表现,任何一个爱护香港的人都要坚决拒绝它在香港滋生。

  建制派绝不能退却

  本文发表之日,立法会将会辩论是否成立上述的权力及特权法调查委员会。近来立法会动不动就要成立权力及特权法调查委员会,这已经成了世上最大政治笑话了,可幸议员中间仍有未自大成狂者,所以无理动议都被一一否决。但是这一回竟然有多个建制派议员乘机抽水,跳槽到反对派那一边。一旦还有人以各种藉口缺席等等,动议很有可能便又一次“意外”地通过。

  我想在这里指出,一旦这动议被通过,香港将马上进入黑暗时代。那时整个城市中谁都没有积极做任何事的决策权,香港将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社会。而人多声大者自然成了我们的主宰,通过他们激进分子长期鼓吹的直接民主,向沉默的大多数专政。到时,所谓“建制派”,原来是建制的最大敌人。同样讽刺的是,自命为“泛民”的政党不但同样遭殃,后世史家更一定会指出,香港的所谓“民主派”,正正就是民主的掘墓人。你们好自为之!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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