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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评官员职数超标:多少副职才算合适

如果机构改革不通过法制化的途径来做,那么,机构合并或撤销的随意性很大,就不够科学,也无法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熊文钊表示,不公开,不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不进行科学论证,缺乏法定程序,就会过多地考虑人员位置安排本身。

  多少副职算合适

  地方政府领导职数应该如何设置,多少副职合适?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不同的省情况不同,同一个省的不同地级市有不同的副职人数。

  以江苏省为例,2013年1月,江苏省南京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副市长从原来的11个变成了7个。但9月10日,记者在南京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发现,副市长的数目变成了9个。江苏省常州市是1正8副,徐州市则为1正7副。

  “政府机构总有膨胀的趋势,位置越多,安排官员的机会就越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说,一直在喊精简,就减不下来,根本就在于缺乏相关组织法和编制法的建设。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这条原则性的授权,给了各省很大的自主空间。

  “中央是管总量的,和省里核定,比如说两万名,那省里怎么分配处理是省里的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各省会根据中央要求来核定领导职数和编制。

  目前来看,各省会出台相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对此进行细化,但是,详略程度不尽相同。比如,《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市州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核定3~4名;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核定2~3名。而《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原则,如每年提供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况报告等,至于具体人数配置却无更详细的规定。

  但是,在熊文钊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上下统一”。“国务院事务庞杂,但自从1983年以来就已经形成4个副总理的惯例。”他说,“地方也应不超过(这个标准),各级副职应该按照国务院的设置,再设一些政府委员,也不能超过4~5个。”

  “一把手”助理泛滥

  除了副职,各地还设有“市长助理”、“县长助理”,不同的地方职数也不同。以甘肃省白银市为例,共有3位市长助理,其中两位实为副市长的助理。

  竹立家认为,目前,各地的市长助理、县长助理的设置非常普遍,甚至有些“泛滥”。但是,这个职务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却找不到依据。该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其中,并未规定“市长助理”、“县长助理”等职位。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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