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操控公检法体系,将国家机器作为“个人的私器”,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肆意践踏公民权利甚至生命,一定程度上是一次“局部的文革”。即使像王立军这样的他的身边人物都只能以叛逃美领馆的方式来保全性命,普通民众和企业家的处境可想而知。
薄熙来操控司法的行为尽管比较极端,但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由于还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地方官员干预司法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也是导致“企业家移民潮”的最重要原因。在中国,由于法治不健全、政府部门权力太大,企业家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的干净。而一旦有了把柄,在缺乏司法透明度的情况下,就很容易“挨整”。律师陈有西指出,“中国企业家只要经营五到十年,列上五个罪名,量刑搞到死刑一点问题没有。如果想用公检法的力量来剥夺一个企业或富人的财富,只是分分钟的事。比如下面这十条罪,立法上就似乎是说不清道不明,莫须有却可以有,执法实践中,就可大可小,可有可无”。
由于缺乏安全感,企业家纷纷选择“用脚投票”移民海外。此种“弃船效应”危害甚大,它不仅导致财富的流失,更导致企业家精神的沦丧。而对中国当下的经济转型而言,创新至关重要。没有企业家精神,何来创新?而连生命安全都难以保障,更不消说企业家精神。
商界领袖王石先生沉痛反思说:“这些年来,我经常去探监那些入狱的企业家,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官员犯罪很少有死刑立即执行的,达到一定级别后,‘刑不上大夫’,这个阶层是有人文关怀的,但企业家没有。例如重庆打黑,企业家配合的,就可以不死,判个15年;不配合的,本来10年的可能就死刑立即执行了……在唱红打黑期间,一大批重庆工商业者被强制关进牢房、没收财产,生命尊严也失去了法律保护,甚至为被告辩护律师亦被冤屈判刑入狱。我采取了不吭气的态度。反思:是懦弱错误的行为。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应该明确态度:不!……薄曾邀请我前去见面,并开记者发布会。自己因不愿为“唱红打黑”背书,便选择了拒绝。后来反思,觉得并不明智。自己应该和他见面,告诉薄存在不同的声音。躲是躲不过去。让自己的声音成为时代洪流的一部分,才能安全。”
由是观之,薄熙来案原本可以成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绝佳案例教材。如果能起诉薄熙来操控司法、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种种细节,不仅可以让大批的受害者得到合理的正义,而且可以警示官员权力的边界、法律的威严和宪法的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