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8月19日 人民日报)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薄熙来的“落马”案件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演绎了一段高官落马的历程,时至今日,整个案件也将以薄熙来受到严惩尘埃落定,也是中央反腐工作中“打老虎”的一次重要的举措。薄熙来的“落马”无疑又是一次大快人心的反腐成果,我们也得到了一些信号。
十八大以来,腐败工作就显示出绝对的“高压态势”。而薄熙来的“落马”,恰好印证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的坚强决心,无疑更令人瞩目,它测量出了新一轮反腐风暴的力度,也显示出了反腐工作的主动作为,说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党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不会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已经在实践上“动真格”“出重拳”。
另外,此次对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把审批过程和结果及时、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让法官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审理,一方面保障和满足了公民知情权,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监督,保障了审判和裁判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通过“重拳打虎”的公开上演,也震慑了蠢蠢欲动的“苍蝇”,树立了“打虎”的司法权威。
反腐倡廉已经进入一个新时代,过去30多年还没有暴露出来的贪腐案件即将随着人民的新觉醒和的创新得到查处。这也告诫了新时期的官员,应该加强自身修养和执政能力,廉洁自律,不要走以前贪腐的老路。(默非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