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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中共自身反腐最有效 西方"反腐败秘诀"多为骗局

中国共产党保有了儒家士大夫的道德理想,并从攸关政权生死存亡的自身利益出发加强反腐,形成当今遏制腐败的强大动力,正推动中国政体反腐的一个上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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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同海,男,汉族,大学文化。1963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其他落马官员相比,陈同海的贪污数量则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创下了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数额的纪录,同时也创下了单笔受贿金额达1.6亿元的最高纪录。

  刘九龙认为,这一现象反映了,越是有权力的岗位越容易产生腐败行为,贪官大权在握和贪腐金额巨大之间往往有着直接的关系。

  此外,这些落马高官大多仕途顺利,不乏“少年得志”的例子。

  王昭耀在法庭上“最后的陈述”中提到,“我曾经是全省县委常委中唯一的省委委员,曾经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市)委书记,48岁就担任了省委常委、副省长,仕途一直比较顺利。”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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