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之后如何突破?
从“一中各表”,到“一国两区”
一国两区,即一个国家,两个区域,是《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的一个架构,中华民国在当前可以被分隔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
“中评社”评论认为,在“两岸一中”的范畴之内,很多问题都是可以摊开来谈的。特别是两岸关系的过去与现状,以及与未来,互相之间是不可以切割的,是有无法扭曲的关联的。“一国两区”事实上长期维系了两岸关系的稳定与发展,这是无可否认的。
但泛绿共主李登辉批判马英九扭曲历史,陷入“一中框架”,是民主反动、威权复辟的主张,最可悲的是还不敢负责任。前副总统吕秀莲表示,马英九“一国两区”的说法让中华民国变成不是一个国家,因为除了马总统之外,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中国”指的是“中华民国”,马总统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有消息称,大陆对于“一国两区”的提出,“表现得体,采取了认真聆听的态度”。因此,如果大陆官方正面回应马英九的“一国两区”提法,两岸就有机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话,破冰政治议题。
从“一国两制”到“一中各治”
对大陆“一国两制”的提法,台湾方面一向予以批驳,近来又因“一国两制”在香港政治实践的波折,“一国两制”在台官民多方都难有好感。僵局之下,有无让两岸心理都能接受的新提法?
马英九及其政府如果基于选举考量,对于宣示“一个中国原则”等有顾虑,那么,只要有诚意,就不会少智慧。比如,“一中各表”为大陆难以正式承认,那么,有台湾学者提出的“一中各治”就是马英九及其政府可以放心接受的表述方式。这既可表达大陆想要的“一中原则”,又可以充分打消岛内的许多疑虑。
从大陆的方面来说,“一中各治”符合胡锦涛所说的“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同属于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即符合两岸目前分治的实际情形。整个中国目前确实是这种情形:大陆方面的治理迄今还难以达到台湾,并且大陆方面本身就承诺确保台湾“高度自治”;台湾当局目前也确实在合法有效地行使着对台湾的治理权。既然这是符合实际情形,实事求是,大陆并无不可接受的道理。
从台湾方面来说,大陆若接受“一中各治”的表述,那么,就意味着大陆已经承认台湾当局目前对台湾地区的治理是合法的、有效的、不容任意干涉的,这虽然不是“相互承认”,却比“互不否认”进步得多。这也比“高度自治”更让台湾民众放心,因为“各治”显然比“高度自治”更“高度”,那就是两岸虽然同属一个国家,但两岸当局却是互不隶属,各自享有本地区的完全治理权限,也就不存在谁吞并谁、谁统一谁的问题,两岸是真正的完全平等。“一中各治”既符合台湾现行《宪法》的一中架构,也符合“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思路,既理顺了法理和政策上的所有关系,也完全满足了台湾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
因此,相对于“一中各表”,“一中各治”更符合“九二共识”的精神,或者说是对这一精神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更易于为大陆接受,也满足了台湾的要求。
从“宪法各表”到“一中三宪”
台湾旺报报道,行政院前院长谢长廷近日提出以“宪法共识”取代“九二共识”;“宪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作为台湾与大陆互动协商的基础,反而可以创造两岸的互动空间。谢长廷指出,国民党及马政府把两岸政策操作成朝野政治斗争的工具,他则提出“重叠共识、宪法各表”,做为促进两岸和平的手段。谢长廷强调,“宪法一中”是事实,有人主张修改宪法,也有人主张维持,但若不承认宪法,台湾社会就无法进步。
此语可能作两种解读。一、“一中各表”中的“一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因此不可称对岸为“中国”;二、“一中各表”中的“一个中国”,是指超越“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三概念”的“中国”,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皆是这个“第三概念”的“中国”的一部分,因此不可称对岸为“中国”。
将“一个中国”朝向“第三概念化”,也是北京近年来持续探讨的方向。台湾的媒体用语已经习以“中国”指称对岸,这使北京当局颇生警觉与忧虑;因为,这种用语俨然已成“台湾中国/一边一国”的洗脑药水;在两岸关系上,台湾人民将大陆称为“中国”,其实反映出一种疏离与区隔的意识。
台大学者张亚中曾撰文指出,“一中三宪”指两岸两部宪法都是主张一中,主权涵盖对方的。但中国大陆认为台湾是流亡政府或说区域政府,不愿承认这部宪法,而台湾民众来说,就有不对等的感觉。所以在规划两岸未来签订和平协定时,双方都要确定一个中国原则,承诺不分裂中国,然后也都尊重对方宪政程序的主体。这就变成我们接受一中两宪的现状,但是当大家签署了两岸和平协定之后,那就进入一中三宪,因为这第三宪的基石就在和平协定里面确定了,就像两个铆钉把两部宪法给铆起了,在此基础上,透过一些共同体,将两岸共同体的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建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