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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谈新型城镇化:从权力驱动走向权利主导

城镇化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在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中,最为重要的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当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4 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从哪里来的资金问题

  新型城镇化建设,钱从哪儿来?

  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战略需要大量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有一种逻辑是政府征收土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通过出售土地的收入来获得推进城镇化的主要资金,这种城镇化战略忽视了农民等相关主体的自主性,政府大规模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在地方财政实力总体较弱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免走上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之路,通过挤用农业资源和掠夺农民来满足城镇化政绩的资金需求。

  值得注意的问题还有,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战略在实践中可能会与国家惠农政策发生冲突。因为地方政府会通过挪用、侵占本该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的方式来填补城镇化的资金需求。由于发展农业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经济增长效果,在城镇化与发展农业化的选择中,一些地方政府可能急功近利地采取牺牲农业的发展方式来推进城镇化战略。地方政府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报道不胜枚举,一些地方甚至侵占农民的种粮补贴。现行的农业资金管理存在诸多漏洞,给地方政府违规使用农业发展资金留下了空间。因此在将来推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过程中,可能发生挪用、压缩农业发展资金的问题,损害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侵蚀惠农政策的执行效果,加剧农村社会的戾气,制造不稳定因素,并最终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

  结论 权力驱动的城市化应让位于权利主导下的城市化

  以城市化的动力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城市化、城镇化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保障权利的前提下由市场驱动的城市化,可以简称为权利主导的城市化,它以人力、资本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公平交易为基本特征,是在确定产权基础上个人自愿合作的城市化;一种是权力驱动的城市化,政府是主要推动力量,它伴随着大量资源浪费和政策失当。

  中国目前的城镇化很大程度上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城镇化。在公民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政府权力驱动的城市化经常与被动城市化相联系,而被动的乃至血腥的城镇化难免会酝酿复杂而尖锐的社会冲突。

  我们不应过分迷信政府对经济的作用,要尽量减少政府作为经济主体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权利主导的城镇化是高质量的、可持续的城市化,它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包括农民在内的每个公民以应有权利,通过公正的司法体系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侵犯。

  城镇化将使中国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新的节点上。政府应该转变发展思路,将提供良好的制度规则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将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一切公共政策的出发点,避免堕入全能政府的陷阱。

  从国外经验来看,日、美等国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都非常重视维护农民的利益、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让市场作为城市化的主导力量,政府则扮演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的角色。

  总之,城镇化应该以人为本,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和主体性,应该在尊重各方产权的基础上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政府的角色应该是维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各主体的利益和权利,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公正的司法裁决。

  应该告别盲目崇拜经济发展的老思路,应该将制度建设和权利保护摆在更为优先的位置上,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于建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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