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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谈新型城镇化:从权力驱动走向权利主导

城镇化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在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中,最为重要的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当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3 呼唤户籍社保等制度联动改革

  正如李克强所指出,“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带来经济和社会深刻的变化,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还会遇到并且必须解决各种问题。”(参见新华社:《李克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必须保护农民利益》)要实现农民转变为市民目标,需要系统的配套改革措施。已经有许多学者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研究,指出了失地农民被动变为市民之后的诸多问题,农民变为市民之后就业和收入难有实质性改善,大部分失地农民难以实现自我认同的转变、难以融入城市。所以,不应低估了农民转变为市民的难度,不应忽视了农民的心理和文化与城市存在明显的差异。农村和农业生活模式、文化不同于城市,农民向市民的转化需要漫长的过程,一切机构、社会机制和心理机制都必须要改变,人格结构必须重组。”城镇化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变成市民,被迫的城镇化对失地农民而言将是痛苦的。从农民到市民的变化不是简单称呼的改变。农民的市民化涉及到户籍、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全方位的制度变革,需要政府进行一系列配套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

  在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中,最为重要的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当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遗憾的是,至今在户籍制度方面仍未有明确的、有实质性进步的改革举措,尤其在大城市户籍改革方面。

  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中央政府进行顶层设计,“户籍制度改革关乎公民社会权和民族国家的建构,不能仅限于地方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应从国家建设和公民权的角度来制定户籍改革的相关法规,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基本公民社会权。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应当负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而言,户籍制度的改革首先应从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上入手。我国户籍制度的二元化,其实就是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二元化;结束了后者,前者便只具有象征意义。真正的户籍制度改革,无论国家层面或地方层面上的户籍制度改革,必然是在一体化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具有两大内涵:一为全覆盖,全体社会成员依照相对公平的标准承担各自义务,亦依照相对公平的标准享受服务与保障;二为通过财富的二次分配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向弱势群体的适当倾斜实现共同受益、起点公平,以强化保障功能、保持社会和谐。在旧制度向新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应首先淡化城市偏向,使户籍与社会福利逐步脱钩,通过先改内容后改形式的方式来缓和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摩擦,再经过一系列环节过渡到城乡一元的户籍管理制度,而不宜直接废除户籍制度。

  其次,要科学地制定门槛标准,促进人口合理流动。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准入条件”代替“指标控制”,为实现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提供依靠市场调节为主的制度前提。靠市场调节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但这并不排除政府为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社会健康风尚以及他人权利的法定限制。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社会发展、自然禀赋等条件差异很大,中国必须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发挥比较优势。

  例如,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要把县(市)所在的城关镇和中心镇作为发展重点,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在西部不发达地区,地广人稀,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从集约化的规模效益出发,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优先发展中心城市。再次,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尽快探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当前,许多地方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上已初见成效:取消了人为的、行政的户口“审报”制度,以准入条件取代计划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和职业登记,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开始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渐次推开,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加强和完善户口登记制度,把以户口管理为重点转到以人口管理为重点上来,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这是以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的必要条件。我们可以探索“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新模式。

  最后,实施户籍与土地制度配套改革,增加改革的整体性。为了让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农村劳动力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增强城市经济增长的潜能,就需要把土地和户籍制度进行联动改革。应允许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地区再配置,同时,获得更多建设用地指标的沿海城市应更多吸纳非户籍常住人口为本地城镇户籍人口。

  具体来说,全国统一规划中新增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农村由于宅基地整理和复耕而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都可以在地区间重新配置。但在此过程中,土地的再配置要与户籍改革联动,哪里要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就必须相应增加本地新增户籍人口的数量,特别是要接纳那些已经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建立地区间土地利用指标的交易机制是效率和平等兼顾的举措。

  劳动力要和土地指标一起流动,推动土地和户籍制度的联动改革,让更多的劳动力分享经济集聚的好处。改革地方政府官员绩效的考核体制,对不同地区的官员考核分别赋予GDP总量增长和人均增长的不同权重。

  土地、户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的联动改革既能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又能够让更多劳动力分享经济集聚的成果,是一条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发展道路。这样的城镇化之路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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