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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宪政不会损害中国的自信力

一言以蔽之,有人认为宪政既然属于西方政体概念和实践,中国就不应该采用,以免陷入文化和战略被动,受制于人。认为宪政会损害中国自信力的观点,很难自圆其说,不啻是鼠目寸光,抑或杞人忧天。

  近一段时期,中国官方舆论忽然接二连三地对“宪政”话题展开争论和批判,也把这个本来更多是在学术和理论圈中讨论的事情,推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其实所谓“宪政”也没有什么深奥之处,就是要求一个国家的所有政治活动、权力和党派,皆应严格依照国家宪法的原则操作,而不能出现任何超越国家宪法框架之上的“特权”及“例外”,否则就是“违宪”或“违法”。

  这样说来,所谓“宪政”的核心意义,就是要求大家都在统一的规范和原则下开展政治活动,杜绝或减少犯规。这就像一场篮球比赛,如果有人突然手脚并用,那么裁判就会立即加以制止和处罚。所以常识告诉我们“宪政”没有什么不好,它让大家必须按规则行事,不能靠丛林法则搞得你死我活,国将不国。

  当代大多数中国人都不会忘记,约半个世纪前中国爆发的那场史无前例的“无法无天”运动,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在绝望无助,厄运当头的最危难时刻,想到了国家的宪法,并试图以宪法来捍卫自己最起码的公民尊严和权利,但宪法在当时已经威望扫地,被视如儿戏。于是在浩劫过后的中国,一条最大最深刻的教训,就是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违规政治”必将导致人人自危和全局动乱。

  但“宪政”主张为什么在21世纪今天的中国仍会遭受非议呢?笔者以为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以宪政为主导的国家治理模式对中国还比较陌生,陌生了就导致不习惯,隔阂疏远,甚至反感反对。中国古典政治三千多年从来与宪政无关,近现代以来中国曾有两次历史契机接近宪政,但最终却不幸夭折。一次是20世纪初清朝末期已打算和平走向共和,君主立宪;第二次就是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中国本来准备成立联合政府,按照“共同纲领”建立宪政国家。

  再者是宪政的理念,与当前中国执政党所提倡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似乎并不十分咬弦,至少目前有些官方舆论观点仍认定宪政是属于资本主义的,并对中国现实体制、道路和制度自信构成了挑战。在此之前,共识似乎总体倾向于宪政与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呈相辅相成关系。看来,宪政到底与中国的现实和未来如何产生互动,有关的争论还会继续下去。

  还有就是宪政是为绝大多数当代西方国家所采用的政治原则和操作架构,而中国的近现代政治对西方的学习,往往止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水平。这其中所涉及的传统、文化、民族、信仰和观念等诸因素,似乎要比俄罗斯及东欧等国家接受西方宪政理念,向宪政转型的过程要错综复杂得多。一言以蔽之,有人认为宪政既然属于西方政体概念和实践,中国就不应该采用,以免陷入文化和战略被动,受制于人。

  其实,宪政于当代中国的发展是正路还是邪路,恐怕还是要靠实践来检验,否则就可能又回到邓小平当年所坚决反对的“姓资还是姓社”的无谓争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加强“依法治国”,已经充分证明了按规则和法律办事,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公正和人民幸福。

  因此,认为宪政会损害中国自信力的观点,很难自圆其说,不啻是鼠目寸光,抑或杞人忧天。不敢大胆吸收人类的一切发展进步成果为己用,不敢毅然站到前人的肩膀上,把中华民族的发展推向崭新的明天,才是真正的缺乏自信,作茧自缚。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只有气吞万象,吐故纳新的中国,才能真正走出独特的自身发展道路。

  作者是在美国的国际文化战略研究和咨询专家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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