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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党争”及其恶果

意识形态领域愈演愈烈的“党争”局面说明,执政党已经不能象传统王权或者强人政治那样来管控社会意识形态,而执政党一直所秉持的“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鸵鸟政策也已经显得不可持续。如果不能改变这种局面,总有一天,今天意识形态领域的“党争”延伸到政治权力领域,将酿成社会和政治的双重危机。

  近来,中国在意识形态上呈现出来的“党争”趋势使得人们对中国的未来抱有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在社会层面,意识形态领域的“党争”已经有年,只不过是没有对执政党本身造成巨大的影响。或者说,社会层面的“党争”和执政党本身的权力和政策运作是分隔开来的,也就是一种“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局面。但今天,有很多迹象表明,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党争”开始向党内逼近。这不仅因为执政党及其政府的研究机构和智库开始卷入,更重要的是一些政治人物也开始有意识地展示其意识形态上的偏好,给予各种社会意识形态机会,试图与权力运作关联起来。

  社会层面,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不仅不可避免,更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标志。除了传统没有利益分化的社会和近现代那些严格意义上的专制社会,所有国家的意识形态都会呈现出多元性。但意识形态的多元性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领域的“党争”。出现“党争”表明各种意识形态之间已经缺乏了任何妥协的空间,各自原教旨主义化,各方努力把自身道德化,而把对方妖魔化。既然自己是道德的化身,而他者是妖魔的化身,那么自己和他者的关系便是水火不相容,结果便是党同伐异。中国现在就出现这种趋势。各种意识形态的信仰者拼命占据道德高地,从意识形态、理论到个人品德和生活,给对方扣帽子、怒骂、诅咒,非常类似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个派系之间的纷争,所缺的只是现在还暂时停留在文攻层面,还没有到达武斗层面。

  尽管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但至少在社会层面,中国意识形态上的分化远超西方多党制国家。例如,西方多党制国家也有左、右派,但左、右派之间在大多数问题上是有很大的共识的,或者说“同”的地方多于“异”的地方,只是一个左一些,另一个右一些。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条道路成为可能。当然,左、右派之间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是基于大多数西方国家拥有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这一事实。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的存在制约着社会大多数的极端化,避免社会的激进化。但在中国,左、右派之间没有任何共识,双方各说各的,各做各的,没有任何的交叉和交流,激进化和极端化是左右派之间的最大特征。尽管也有人一直在呼吁超越左右,寻求中国的第三条道路,但从近代到今天,第三条道路在中国实际上没有多大的空间。当然,这也和中国的中产阶级非常之小这个社会现实相关。中产阶级很小表明社会极端分化。因此,一旦意识形态上的“党争”和其所代表的社会力量结合起来,社会冲突甚至是政治冲突就会变得不可避免。

  “拥毛”和“拥邓”之争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外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党争”实际上并不新鲜。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中国经历了第一次重大的意识形态上的“党争”,主要是围绕着对毛泽东的评价,出现“拥毛派”和“反毛派”。这次“党争”以1981年执政党出台《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而告终。尽管激进的左派和激进的自由派对这个决议有不同的评估,甚至严厉的批评,但对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这是一个可接受的妥协。这个文件的最大特点就是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本身所犯的一些错误区分开来。毛泽东思想被定义为那一代领导人的集体结晶,而毛泽东则是主要贡献者。即使是对毛泽东本人也有公正的评价,把其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贡献和其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分开来。

  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中国经历了第二次意识形态的“党争”,这次主要围绕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争。这次“党争”以邓小平1992年“南方讲话”和随后的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告终。这也是一次妥协,是传统社会主义理想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妥协,所以称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和前一次一样,激进的左派对之不满,激进的自由派也对之不满,但这种妥协则为社会的大多数所接受和认同。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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