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以来就致力于被掳劳工问题的律师康健表示,如果中国法院同意将三菱和Nippon Coke强掳中国劳工赴日劳役案件作为一起集体诉讼案件审理的话,那么该案可能会有9000名原告,每名原告会寻求100万美元赔偿,并要求被告道歉。日本在1946年编制的一份劳工名单有助于确定原告,但要证明中国人可能被迫在日本工厂和中国大陆的矿山做苦工则困难得多。
提起类似诉讼的韩国人做了相关研究。中国维权者利用这些研究证明,当代的日本企业集团是那些在“二战”前以及“二战”期间运营的日本企业的资产和业务的继承者。
Nippon Coke表示:“我们是一家总部位于日本的公司,希望基于日本法律谨慎回应。”三菱向日本媒体表示,如果发生此类诉讼,它将会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
去年7月,韩国法院在两起由韩国被掳赴日劳工家人提起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判决,日本企业应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新日铁住金(Nippon Steel and Sumitomo Metals)被勒令向4名原告每人支付1亿韩元。之前韩国最高法院做出判决,个人索赔权不会因1965年日韩两国政府签署的解决赔偿请求的协议而失效。三菱重工(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被判向5名原告每人支付7.18万美元,尽管判决时这5名原告均已不在人世。
1972年,中国与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并在公报中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日本的投资和发展援助也因此流入中国。
由于不能起诉日本这个国家,那些维护中国依然健在的“慰安妇”利益的人士感到失望。“慰安妇”是在日本军方强迫下沦为性奴的女性的称呼。
不过,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太可能想让本国法院彻底向复杂且重叠的索赔请求敞开大门。例如,“二战”结束后,日本在被占领的满洲建造的工厂被苏联军队拆毁,设备也被他们运走。而当年法国建造的一条穿越云南的铁路先是被日本霸占,后被中国收归国有,最后在中越边境冲突中被炸毁。